简介:人类正在经历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无疑已引发了全球性的重大社会结构变化。对此,法学界也开始密切关注传统的法制模式会相应受到怎样的冲击和发生怎样的变化。当今世界中,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针对"法的滞后性",在平台治理等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种超常规且处于不断演化过程之中的"企业的制度自我生产机制"。这种法的生产机制的变革,正在使得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国家与企业、公与私等两元界限变得不断地模糊化。与此相关的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还引发了是否存在着数据垄断、财产权形态变化、差异化以及正义如何实现等新问题。《交大法学》编辑部于2018年1月18日特邀请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俞思瑛女士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等四位教授就上述问题,从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双向角度进行了深度对话。
简介:绿色发展的关键在于绿色技术的支撑和法律制度的保障。为有效因应和解决绿色技术发展中面临的种种问题,立法必须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由于绿色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因此相应的立法规定必须及时;同时由于绿色技术立法的难度高于通常性的立法,因此绿色技术立法在满足"既快"的条件下还必须符合"又好"的质量要求,以及立法过程的民主性要求。当前,我国绿色技术立法既要解决立法迟滞的问题,又要探寻提升立法质量的举措和途径,尤其应处理好绿色技术立法的科技一般性与其独特的绿色公益性、技术性与规范性、科学性与民主性之间的关系,应着力消除绿色技术立法的碎片化与冲突问题,从而通过构建迅捷而高质、科学有效和统一协调的立法体系,来实现绿色技术发展的"良法善治"。
简介: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并号召各部门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努力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坚决贯彻这一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拓宽渠道,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扎实服务。
简介:一些欧洲国家的法律逐步开始认可同性恋者以夫妻名义同居。起初,这只是为某些特殊法律目的而认可事实上同居关系进程中的一个举措。最早对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认可和法律调整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调整非正式同居关系的模式可以有多种分类。其中最为准确的有两类,一类是Wintemute所提出的“未经登记的同居(unregisteredcohabitation)”;另一类是Forder提出的“法律实施引起的同居保护(cohabitationprotectionarisingbyoperationoflaw)”。这些分类可以是一个一个的,也可以是更为系统的。有时候这种关系模式仅仅被称为“家庭合伙”,但这会引起误解,因为许多所谓的家庭合伙都是需要经过登记的。因此,有人尝试用“类婚姻(para—marriage)”一词来表达这种未经登记的同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