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力所及,在公司法研究中,代理成本理论占据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通过强制公司向股东分配更多控制权以降低管理者代理成本是法律应有作用。然而,该理论不能解释股东何以愿意投资于限制其问责管理者权力的公司。本文论述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指出公司治理结构达致最优时,能最小化投资者行使控制权时产生的被代理人成本及管理者行使控制权时诱发的代理成本。由于控制权最优分配因公司具体情形而异,股东权限程度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治理结构,而公司则从这些治理结构中理性选择。被代理人成本理论比代理成本理论在实证预测上更为准确,其还提出不同的政策处方:立法者应允许每个公司基于公司具体的被代理人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的授权替代率(delegationsubstitutionrate)来调整治理结构,而不是禁止甚或强制性推行某些治理结构。
简介: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同时是保障农民"居者有其屋"的社会保障措施。现行法律对其规定,既有成功亦有不足。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单一的社会保障属性受到了社会实践的强烈挑战,对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流转限制造成了住房及宅基地资源的大量浪费,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现代化改造,必须坚持兼顾土地的财产性与资源性、协调公法与私法关系两大原则,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变动即其取得、流转、消灭的三个方面入手,彰显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特性,适应国家不断发展的农村土地政策,消除农民财产增收的制度性障碍,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简介:本文旨在对处理国际条约与中国法之间关系的规定提供一些建议。从《德国基本法》中的规定、德国学术界中有关处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意见出发,同时基于国际条约在中国法上的实践,应当在中国的《立法法》中增加一个新的条款。该条款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国际条约在中国国内法中的效力、该效力的开始时间、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效力位阶、国际条约的直接适用以及符合国际法的解释问题。
简介:本文运用和评价了现有的分析工具,并描述、预测和评估了中国的法制改革。本文的目标在于阐明改革中的各种路径和方法论,以求更好地评价各种相互矛盾的改革战略。通过借鉴中国的具体实例,本文所讨论的问题通常与比较法和新法律与发展密切联系,同时着眼于解决更加广泛的问题,即我们关于法制改革的所知和所惑。通常来讲,我们的描述性隐喻过度简化了改革的过程,进而无法解决预测的问题。现有抽象的法治评估指数限制了我们预测成败以及获取有效政策建议的能力,而由于法制改革在特定国家的多样性和路径依赖,我们的能力仍有可能受到限制。与此同时,相互矛盾且备受争议的标准以及漫长的改革时间表阻碍了我们主动评价法制改革的能力。尽管如此,我们对法律与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解和解释取得了一些进展,同时,进一步的研究将更好地阐释这一过程。因此,过早地放弃法律与发展的复兴将是一个错误,正如美国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错误地放弃了上一轮的法律与发展。
简介:受传统革命史观与西方中心论影响,通说对中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予负面解读与否定评价,然这种惯性误判是未曾深入考量中国参战所谋求的战略意图以及未能长程评估其对晚清以降民族国家建设议程的深远影响使然。依托此等议程的域内与域外两个维度,通过对民初国家建设所处时空语境、参战之于国家建设的应然影响及参战之于国家建设的实然价值三个层面综合研判可知,中国通过参战谋求的主权外交,不仅收获了可观的实际成果,达到成为国际社会平等一员的潜在预期,而且经过'一战'的教育与洗礼,渐趋完成了从接纳列国体系到批判列国体系,进而走向通过重构国际秩序谋求新国际化与国际认同的民族国家建设之路。此等'从威尔逊转向列宁'的历史位移,不仅深刻影响了中国未来政治演进的轨迹与政制模式的选择,更直接形塑了人民共和国初期一边倒的'东方外交'格局。在这种长程意义上,'中国'的'入世'与崛起实与'一战'存在紧密的历史勾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