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确认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违反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2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违约的,他们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显然,这里贯彻的是过错原则。《经济合同法》不仅在认定违约责任方面,而且在承担违约责任上也坚持了过错原则。如《经济合同法》第17条关于产品价格问题,立法上规定了在国家价格调整时,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以惩罚违约者、
简介:<正>苏维埃法学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助于规定苏联现代法学思想和苏联立法实践主要方向的苏共第二十四次代表大会和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反映“国家体质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全部体系最本质和最稳固特征”的苏联新宪法的通过。这些年,发表了不少科学家有关研究法律科学迫切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多方面保护苏维埃人的权利和利益的著作。然而,在法津科学体系中,唯独一个对发展国际经济和文化合作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学部门仍未涉及到,这就是国际民法(即传统法学术语所说的国际私法)。需要研究这一法学部门的对象(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以及这一法学部门的体系——它在整个法学科目中的地泣:它是属于(超出通常本国法范围之外的)国际法,或者
简介:<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空前活跃,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使我们的经济工作出现蓬勃发展的可喜局面。在这种形势下,人们越来越频繁而深入地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由此也越来越迫切地需要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北京大学出版社最近出版的(《现代经济法辞典》(刘隆亨主编)可以说是应运而生的。大体说来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把握时代发展的趋势,注意把法律、经济、科技成果结合起来。经济法是经济规律的法律表现,经济规律决定着经济法的基本内容。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特别在现阶段,科技管理同经济管理、经济立法、经济司法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无论在法学研究或法律实践中,法律、经济、科技都难以截然分割。《现代经济法辞典》中选进经济、科技方面的相关内容,有时貌似"离题",实际上却有助于读者从其相互联系中加深对经济法的理解。
简介: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海峡两岸目前实行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也各有其法律体系。以商标法而言,我国大陆在1950年公布《商标注册条例》,后修订为《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8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后又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与之相配套,1983年3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93年7月1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另外还有《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与《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与上述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等,一同构成我国大陆的商标法律体系。台湾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