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核算带来了深刻影响。本研究通过对新收入准则进行深入剖析,明确了新收入准则中的关键内容,并探讨了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会计核算出现的问题及影响。结果表明,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改变了企业的收入确认时点和方式,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济业绩评估带来了重大影响。针对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带来的影响,研究者提出了从增加会计人员对新收入准则的理解和掌握,优化会计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会计政策等方面出发,应对新收入准则实施带来的挑战的对策建议。对策的提出以新收入准则为基准,面向协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和应用新收入准则,以有效提升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简介:摘要:房地产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面简称为新收入准则),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和影响,本文对比分析了新旧收入准则下房地产行业会计收入确认的差异,探究房地产行业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影响,探索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如何规范收入确认,更好地实现收入在财务报表中真实的反映。
简介:摘要: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正式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铁路企业作为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租赁准则。本文在财政部修订的新租赁准则基础上,结合国铁集团《关于明确新金融、新收入、新租赁准则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函〔2020〕62号)要求,主要从承租人角度对铁路企业执行新租赁准则后涉及的账务处理、报表披露等进行解析,旨在为承租方打开视野,合理利用新准则提供依据与空间。
简介:大多数企业出卖者实际上只有两样东西可以卖:资产和这些资产产生利润的能力。这里企业使用资产创造利润的能力,指它的商誉。术语商誉是世界上用得最不恰当的字眼之一。商誉与企业名声、社会影响,以及顾客所持看法密切相关。商誉价值是企业超过资产价值的净值。商誉本身是一种财产,尽管它是无形的东西,但它能买能卖,有价值。对许多企业来说,确定商誉价值的来源是不困难的。这种产生利润的能力也许来自不同的无形资产,例如来自专利权、著名商标、专营许可证、客户名单,以及有利可图的合同。许多无形资产是可以自由转让的;也有不能转让的。商誉来源,实际上也许把企业所有者的专门技术和顾客名单计算在内。顾客名单也许可以转让,但所有者的专门技术(或个性)很可能无法转让。大多数购买者意识到有个重要获利要素是不能转让的。如果购买者不能把商誉转让过来,就要比企业所有者承担更大风险,而购买价格会降低。由于这个原因,其他所有财产都相等的服务性企业,比生产或推销产品的企业,价钱卖得便宜。说商誉代表资产产生利润的能力,是不很正确的。任何资产都能产生利润。如果购买者获得经拍卖出售的亏本企业的资产,对其投入现金,现金就会带回一些利润。商誉真正所代表的是资产在其他方面获得超额利润的生产能力。因此,商誉是衡量企业产生超额利润能力的尺
简介:摘要:会计是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岗位,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人们对于会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传统会计政策及会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必须,并且由于会计的局限也制约了社会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因而,在这一新时期下,对会计政策与会计方式进行分析不但极其重要,并且刻不容缓。想要提升会计工作效率和效果,最先就必须得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完备的会计规章制度,进而才可以使会计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特征中满足人们对会计新要求。但是从目前会计规章制度的实际情况来讲,在中国现阶段的会计领域里,还得在我国会计规则及其规章制度得到了国际性会计规则极大的影响。文中根据对会计政策及会计方式的深入分析,再对会计政策与会计方式对会计职业危害进行了全面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