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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规范党内立法是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逻辑起点,应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扩充党内法规解释机制,科学订立党内法规立法规划。强化党规执行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获得生命力的根本措施,要丰富党内法规制度的供给、增强党规意识、完善执行机制,为党规执行提供前提、条件和保障。党内法规的监督机制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内置的实现自我进化、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要优化党内法规备案机制,健全党内法规评估机制,完善党内法规清理机制。

  • 标签: 党内法规 党的十九大报告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
  • 简介:合同法对撤销权的适用范围采取列举式的方法具有法律适用上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方式更加多样化,而这些行为是否能被债权人撤销直接对合同法列举式的规定产生了巨大冲击。基于此,对撤销权的适用范围进行扩大化解释成为一种必然。抛弃继承在本质上是一种财产行为,在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其效力归于消灭。

  • 标签: 债权人撤销权 责任财产 抛弃继承 扩大化
  • 简介:裁判文书考察表明,我国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第112的适用在程序上以再审为主,在主体上经常表现为公、检、法多方合作,在处理方式上则以驳回请求为主.法院在通常诉讼程序中查处虚假诉讼的动力不足、手段匮乏,是目前虚假诉讼规制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对这一难题,不应抛开一般理论就事论事,而应将制度原理与对策性建言有机结合,在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化的背景中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在综合考虑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介入、诉讼要件审查与实体请求审查、通常证明标准及其提高等程序法理的基础上,未来法院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不同阶段,根据案件审理的不同走向,对疑似虚假诉讼做出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请求、确认虚假诉讼等多样化的处理.

  • 标签: 虚假诉讼 职权介入 诉讼要件 诈害防止参加
  • 简介:《税收征管法》第35第(6)项允许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重新进行核定。这一规定往往被认为是税收核定具有反避税功能的重要体现。然而,本源意义上的税收核定是在纳税人违反协力义务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以一定的经验法则替代未被提供的课税资料而估算税基的金额的特殊税基确认方式。一项可能构成避税安排的交易已在一般税收确定程序中公开、充分地进行了申报,是不满足税收核定的适用条件的。税收核定作为税基量化事实的表见证明方式,实际上难以实现对经济实质予以认定的反避税目标。更重要的是,以税收核定重新对税基进行量化,仍缺少相应的程序性规制,极易造成随意调增应纳税额的结果。对纳税入申报偏低的计税依据进行核定,既有违税收核定的制度初衷,也无法实现以经济实质为基础的“据实课征”目标,不足以将其作为反避税的工具予以规定。

  • 标签: 税收核定 反避税 合理调整 表见证明 协力义务
  • 简介: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观察,私人书信拍卖争议中人格商品化的责问值得深究。对这个问题作更深层的理论解读,要求我们进入到著作权权利本身特性的考察之中。从商业垄断特权,发展到今天我们所理解的作品上权利获得财产权利的性质,在著作权观念变迁的过程中,"作品"这一概念起到了核心作用。而财产权利规则下的作品认定,遵循著作权法规则中的"原创性"要件,将作者人格化要素加以客观化并外在地固定下来的同时,仍兼具了模糊处理最低限度创造性标准的开放结构。由此特殊的、甚至是矛盾的法律架构,"作品"才得以将人格这类不作市场交易的要素,成功改造为今天信息社会条件下著作权规则主导的商品。

  • 标签: 作品 作者人格 原创性 商品化
  • 简介: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使得债权人起诉未履行义务的发起人股东时,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承担附追索权的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自颁布以来饱受批评,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有违有限责任这一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原则。同时过于严苛的无过错连带责任加大发起人所承担的风险会使得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失衡,进而打击发起人创业的积极性,有违商法促进商事活动交易的基本目的。笔者则认为十三条第三款看似确有不合理之处,但是结合目前我国国情与社会发展,加之其他配套制度的建设不完善之考虑,具有现实性与必性。但是只是临时性的替代措施,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对于现行制度的改进建议笔者认为,发起人连带责任之矛盾根源在于资本制度改革过于激进股东出资制度安排不完善背景下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缺失,不得以才规定过于严苛的发起人连带责任制度。而从根本上解决此矛盾困境不在于某些文章指出的细化公司类型和设立阶段不同情况的规定以及连带责任的主观过错认定等方面。只有完善股东出资的相关法律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完善信息披露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催缴制度等安排,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制度困境。

  • 标签: 公司发起人 出资义务 连带责任 债权人利益保护
  • 简介:区分夫妻财产制契约、夫妻一般财产约定和夫妻间赠与是认定夫妻间赠与中赠与人是否享有撤销权的前提。夫妻间赠与行为具有无偿性但不具有身份附随性。夫妻间赠与行为统一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夫妻间赠与中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乎赠与合同的本质属性,合乎婚姻家庭法的伦理内涵和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性和和谐性。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与赠与人近亲属的人身权利和严重侵犯赠与人的财产权利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法定的夫妻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形下,赠与人有权利行使法定撤销权。

  • 标签: 夫妻间赠与 夫妻财产制契约 夫妻一般财产约定 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
  • 简介:近日,受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委托.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福喜向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办结代表建议3件。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倾听人民呼声、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每一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 标签: 区人大常委会 代表建议 自治区 检察院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落地
  • 简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是行政诉讼制度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行政诉讼制度的运行状况。我国由于历史及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关系混乱。当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厘清二者的关系,明确二者在行政诉讼中的界限是法制进步的必然。

  • 标签: 行政诉讼 司法权 行政权
  • 简介:根据我国刑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判断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提。为了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含义,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第2将部门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一并纳入其中,该司法解释的这一扩张性规定虽然契合了惩治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现实需要,却背离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为此,应当对该司法解释第2的内容作限缩解释,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仅限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部门规章只有在对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予以明确、细化的情况下,才能与法律、行政法规一起作为判断行为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 标签: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 空白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