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治疗过程中应用胃镜下胃底曲张静脉注射组织胶联合食管曲张静脉结扎术,观察分析治疗效果。方法在2016年3月2017年12月期间从我院选取198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患者,随机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组99例,对照组采用食管曲张静脉结扎术进行治疗,而在观察组中采用胃镜下胃底曲张静脉注射组织胶联合食管曲张静脉结扎术进行治疗,比较总治疗有效率。结果接受1个月的治疗后,两组患者的治疗效率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接受3、6个月的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治疗过程中应用胃镜下胃底曲张静脉注射组织胶联合食管曲张静脉结扎术,不仅治疗效果显著,而且降低了近期出血的风险,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宫腔填塞纱条治疗剖宫产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及安全性。方法选取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在我院行剖宫产产后出血产妇9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5例,对照组产妇采用注射催产素等常规方法处理,观察组产妇在此基础上采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宫腔填塞纱条治疗,观察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结果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7.8%,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结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宫腔填塞纱条治疗剖宫产产后出血的疗效确切,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应用。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43条对还船日期的规定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有尚未规定的地方。借鉴英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定期租船合同宽限期,并依据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长短裁定宽限期。明确承租人给出合法最后航次指示的义务以及在租期结束时的还船义务。提前还船时,应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对承租人拒绝履行的原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影响,计算原定期租船合同租金与出租人对于剩余租期合理减损行为所避免的损失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超期还船时,应依据原定期租船合同与市场租金,即市场上与原定期租船合同相类似的定期租船合同租金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除此以外的出租人的损失不应计算在内。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聚桂醇组织胶三明治夹心法注射联合套扎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我院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收治的60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30例,给予研究组聚桂醇组织胶三明治夹心法注射联合套扎法治疗,对照组仅采用套扎联合组织胶注射治疗,观察统计两组患者止血成功率、静脉曲张情况,随访6个月观察统计并发症情况。结果经过单次治疗后研究组再出血率为3.33%,显著低于对照组20.00%(P<0.05),且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改善情况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研究组并发症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聚桂醇组织胶三明治夹心法注射联合套扎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疗效显著,并发症少,值得临床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宫腔纱条填塞法治疗中央型前置胎盘剖宫产术中大出血的止血效果。方法回顾性分析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在本院确诊为中央型前置胎盘,并采用宫腔纱条填塞治疗剖宫产术中大出血48例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术中出血原因,宫腔纱条填塞指征、方法及效果(本究遵循的程序符合本院人体试验委员会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并与研究对象签署临研究知情同意书)。进行接受宫腔纱条填塞时出血量与填塞治疗效果比较。结果48例患者全部抢救成功,其中45例(93.75%)宫腔纱条填塞法成功,3例(6.25%)宫腔纱条填塞失败,行子宫切除术。术中出血量与填塞治疗效果比较显示,术中宫腔纱条填塞时出血量与填塞效果密切相关(r=-0.706,P<0.05),且填塞时出血量越少,填塞效果越好,差异有显著意义(P<0.05)。结论宫腔纱条填塞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中央型前置胎盘剖宫产术中大出血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