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中国、印度是亚太区域三个非常有分量的国家行为体。截至目前,三国已分别在双边层面建立起了不同内涵的战略伙伴关系,“战略大三角”模式趋于明朗化。美国是“战略大三角”关系的主导者,正在崛起的中国和印度都将对美关系视为本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受“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影响,印度成为中美两国竟相争取的伙伴,是中美战略竞争的最大受益者。印度亦借势发展与美国、中国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其大国意象。中国作为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主要平衡对象,一方面需要通过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来应对美国的战略挤压;另一方面还需要联合印度共同分担美国重新规制亚太的压力。当然,由于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是一个持续施力的过程,美国、中国、印度三角关系仍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尚未完全成型,值得持续关注。
简介:孟勤国教授的《法官自由心证必须受成文法规则的约束——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820号民事裁判书研读》曾引发法律界的激烈论争,几乎酿成一桩公案。遍览该案三级法院裁判、孟文内容以及参与各方攻防论据,大多涉及程序法问题,对该案实体争议焦点如620股优待股权益性质及其处分权利、590股现金股质押的效力、是否违反流质禁止规定、被告有无权利抵扣债务等,均未充分论证。其中优待股虽然在《公司法》中难觅踪影,也与近年推行的优先股有所不同,但孟文质疑的法律效力难以否定。迄今为止,尽管论争几近平息,遗留问题却远未解决。现实中权能特别设计的股权繁复多样,远非普通股、优先股的传统分类所能涵盖,公司章程自治规则应予充分尊重,类别股权益的平衡路径亦宜交由公司自行选择决定。
简介:我国最近进行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简化了设立程序,从而大大地激励了投资者投资创业积极性,提高了投资效率。但此次改革过分注重鼓励股东的投资积极性,过分强调提高经济效率,却忽视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忽视了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性。尽管修改后的规定包含有维护交易安全的条款,但更利于股东逃避出资义务、转嫁经营风险,且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即使"企业信息公示义务"等配套改革措施也难以防止这一点。为维持经济效率和安全保障之间的平衡,应该至少追究股东上述行为的刑事责任。建议将《刑法》中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扩大适用至所有公司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