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而且有一个长期发展的历史过程。在这期间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的方针;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结合,国内国外市场接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走“先富”与“共富”相结合的道路;建立和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理论都是正确的,它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要解决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必须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地位及其作用等问题上,却产生了认识上的分歧,甚至有人提出质疑,本文就这一问题谈点个人的看法,与同行们商榷。
简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高级阶段和实现形式。它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方式和手段,属于衣、食、住、行的生活资料,属于生产要素的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土地等,基本上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利益机制来实现自由流动,从而达到资源的配置,实现各个企业生产需要和最终利润,并实现社会需求的总平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的基础上,需要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与国家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相结合,也就是说,既利用市场的资源配置中的向导作用,同时也结合计划等多种调节手段,使各个企业独立自主地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实现全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达到带有自觉性、公益性的良性循环,共同发展,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