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间接反证概念及理论由德国诉讼法学家罗森贝克所创,目的在于维持其所创立的规范说。在此一理论问世之际,在德国便引起了强烈的论争。该理论传到日本之后成为日本关于证明责任理论研讨论战的主战场。在我国台湾地区以及大陆地区对此问题也进行了相关的研讨。对于间接反证概念以及理论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反响,主要在于这一概念不仅引发了民诉理论中的证明责任理论问题的大讨论,同时其也与要件事实理论相关联,而要件事实理论的上位概念便是诉讼标的理论,而诉讼标的的确立根据又与民事诉讼目的论相关联,从横向上看,要件事实理论又与辩论主义、自由心证等民诉法基本原则相关联,可以说,间接反证概念从纵向及横向上将民诉理论几乎串了一遍,因此其理论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都会引起民诉理论整体变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本文拟从罗森贝克"证明责任理论"出发,来对间接反证理论讨论中所提到的"间接反证理论与证明责任理论的关系"及相关理论问题予以阐述,从而达到站在罗森贝克的角度理解间接反证的目的。
简介:随着我国海洋立法建设的进展,提高海洋行政执法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水平成为迫切需要。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对海洋行政执法的若干理论问题,对我国海洋行政执法现状进行了反思,并对进一步改进海洋行政执法的对策建议,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加强海上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海上联合行政执法专项规定,强化涉外执法权,调整和改进海上行政执法模式,实行“管制”型向“善治”型转变等。
简介:国际经济行政法是经济全球化时代下,国际法学科与经济行政法交叉的产物。国际经济行政法是调整跨国经济行政关系的国际、国内公法规范、原则的总和,换言之,是协调国家政府规制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规范和原则。通俗地说,国际经济行政法指的就是政府经济规制法的国际协调,其内容包括国家间关于经济行政管理规制的国际公法法律规范,以及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行政法。本文主要通过对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涵义及特征的界定,以及对国际法层面及国内法层面的国际经济行政法法律关系的梳理,在中国首次尝试构建起一个较为完整的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框架,以期为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法学研究与实践运行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
简介:哈特的社会规则理论直接应对的是如何解释法律约束或法律义务的来源问题。他虽然在聚合行为和批判反思态度的基础上界定法律的约束力,但《法律的概念》实际上并没有阐明其中的内在机理。哈特的理论与约翰·塞尔有关制度事实理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在塞尔的理论中,制度事实因集体意向性、功能归属和构成性规则而产生,无论其原始材料为何。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制度事实及其逻辑结构本身就已经证明相关权力的存在。借助这一思路,法律也可以被视为制度事实,这种制度事实的原始材料是各种言行行为,而哈特的承认规则相当于构成性规则。如此一来,套用塞尔的理论,社会规则理论对法律的约束力解释力便可获得深化和加强。
简介:自组织理论通过对不同学科共同规律的总结,揭示了自组织形式是自然界和社会长期演化而形成的一种优良方式。根据自组织理论,我国的区域发展已经具备了自组织的条件和特征,是真正意义的自组织形态。因此,在区域法制构建过程中,要按照自组织自身的规律来推动区域法制的发展,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在干预,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主体在立法协作中的作用。要按照自组织运行规律,加强区域内地方立法主体间的协同作用,提高立法协作程度,采取紧密型地方立法协作方式,包括共同制定“区域规章”来实现地方规章间的紧密协作,引入示范法方法来加强地方性法规间的紧密协作,赋予一定级别的政府协议以法律效力来创新地方立法协作形式,建立交叉备案制度来加强地方立法完成后的相互监督,最终实现区域法制的和谐、统一、协调,加速实现区域间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