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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依权"自治"下,干预性方式牵制政府职能转变,政策性推动损害了法制统一,管制型运作侵越了村民自治权利,外生性民主消解了村民民主热情,共管型机制产生了巨大行政成本。30年来村民自治的实践经验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以及广大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提高,为从依权"自治"走向依法自治创造了条件。应当通过完善立法,为依法自治创造法治条件;通过改革农村基层政权对村民自治的工作方法,以宏观指导取代具体包揽;通过摈弃乡镇党政对村民自治的监管方式,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救济机制,强化对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从而实现从依权"自治"走向依法自治。

  • 标签: 村民自治 法治化 基层民主
  • 简介:抗日战争大后方司法改革,是南京国民政府自建立以来推行司法近代化改革进程,在全民族抗战的特定时空下演进的一个重要阶段,反映了战时司法的特色。以战时首都和陪都重庆为样本,梳理和复原抗战时期国家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及其在大后方的实施状况,尤其是大后方司法审判制度的改革及其实践,探讨和归纳全民族抗战的视阈下,大后方司法制度改革的理性与经验,以及战时司法的社会功能,无疑有助于弥补抗日战争史研究和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研究的薄弱环节。

  • 标签: 抗日战争大后方 司法改革 重庆 司法实践
  • 简介:一国家工作人员在刑法适用中几种特殊情况的理解与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贪污、受贿犯罪主体的演变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1979年刑法对贪污、受贿罪主体规定,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规定:“本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两部法律对贪污、受贿罪主体的规定从内涵到外延都是一致的。(2)以198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为标志,把主体扩大为国家、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人员,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 惩治职务犯罪 利用职务之便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谋取利益
  • 简介:依法治国与普法教育相伴而随的依法治理——铱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运作形式——已在各级政府。甚至厂矿企业、乡镇、学校全面铺开。实践需要科学理论作指导,而正确的理论更需要通过对实践的深入调查和研究并从中总结成绩,找到问题,方能对症下药有效地指导实践

  • 标签: 依法治区 普法教育
  • 简介:司法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法学界和实务部门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进入了实质性的探索实施阶段。检察管理体制改革是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C市检察管理改革的具体实践来看,检察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对“人”、“事”、“物”的管理。“物”的管理,更多是在流程设置方面居于次要地位。最关键的是对“人”及对“事”的管理。通过对“人”与“事”的管理优化配置研究,才能更好的付诸于管理体制改革。

  • 标签: 基本特点 基本问题 分类管理 办案责任制 绩效考核
  • 简介:一、问题与材料典权制度是我国独有的土地制度,其渊源可溯至宋代之前的“贴卖”制度,“典卖”在《宋刑统》中得以明确规定,此后明清两朝都有对典的专门规定。《大明律》载:“凡典买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追田宅价钱一半入官。不过割着,一亩至五亩,笞四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其田入官。若将已典卖与人田宅,朦胧重复典卖者,以所得价钱计赃,准窃盗论,免刺,追价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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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证券民事侵权领域,相关司法解释虽然禁止以代表人诉讼形式立案,但实际上允许在审理中推选代表人。在近年我国证券群体诉讼实践中,共同点是以单一诉讼或共同诉讼立案,但在诉讼中均适用合并审理;这些案件,既有代表人出现,也有程度不同的统一裁判的努力与结局,其中的“东方电子案”,因其在起诉时人数不确定,法官依职权启动了合并审理,探索性适用典型诉讼,统一赔偿标准与结案方式,从而表现出与英国加入制集团诉讼更接近的特征,产生了较理想的审判效果,但其代表人与集团律师的缺失也使集团诉讼的制度功能受到限制。我国证券群体诉讼实践表明:集团诉讼在证券民事侵权领域应尽快放行。

  • 标签: 证券民事侵权 群体诉讼 集团诉讼
  • 简介:对于动机错误有二元论与一元论之争。二元论者囿于“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理念,不得不将“性质错误”拟制为内容错误,将双方动机错误置于错误法外救济。此种处理模式导致错误理论日益复杂化,难以把握。一元论为了将动机错误从可救济的错误中排除出去,主要采用列举或者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列举方式的优点是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缺点是难免存在遗漏;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无法妥善解决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与双方动机错误问题。我国可以借鉴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优点,尝试采用第三条路径,即“统分结合模式”:“分”就是坚持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区分;“统”就是在司法解释中,将主观行为基础错误、性质错误以及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成为行为人发出意思表示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的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一体纳入《民法总则》148条予以救济。

  • 标签: 意思表示错误 重大误解 动机错误 二元论 主观行为基础障碍
  • 简介:万般因缘,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我国法律移植走上大陆法系法制的道路。这固然是因为师法日本多有各种便利,但其后效如何仍有商榷之余地,故有董康于20世纪20年代起力主效法英美,亦有居正于30年代起多般反思借鉴英美。此乃必然乎,偶然乎?民国司法改良者是否对最初的路径选择产生过质疑与动摇?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良司法路径选择有何异同?作为北洋与南京政府司法代表的董康与居正何以会主张“效法英美”?

  • 标签: 司法 改良 路径 法律思想 居正 董康
  • 简介:由广东省法学会和广东省综治办联合举行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于2006年11月30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曾添贵,广东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郑锦填,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杨日华等领导出席研讨会,来自省内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90多人参加了研讨。研讨会由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占同主持,曾添贵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会议共收到论文56篇。

  • 标签: 理论与实践 群体性事件 法学会 处置 预防 广东
  • 简介:在不作为医疗过失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十分困难。倘若患者罹患的是本身治愈率较低的疾病,在诊疗过程中又遭遇到医生的过失(不作为).最终导致了死亡或遗留下重大后遗症的严重后果.仅仅因为不能证明医生不作为与患者死亡或留下后遗症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否定对患者的一切救济显失法律公平。日本最高裁判所针对此种情况.在平成12年判决中首次创设了“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侵害这一概念.在一定限度内对给“生存可能性”这样的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提供救济.随后又通过三个相关判例对该理论进行了拓展。关于“相当程度的可能性”究竟是一种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还是因果关系证明的缓和在日本实务界与理论界尚存在争议。

  • 标签: 不作为 过失 可能性侵害 法益 因果关系缓和
  • 简介:保险合同具有形式上公平而实质上并不公平的特质,决定了难以通过传统的合同解释理论来有效平衡占据优势地位的保险公司和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失衡。我国目前有些法院的司法实践应对是:通过疑义解释原则的扩张适用来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有效救济。司法实践中这种疑义解释的嬗变背后,体现的其实是合理期待原则的法律理念,或者说与美国保险法上的合理期待原则殊途同归:突破形式正义的外衣,指向了实质正义的路径

  • 标签: 保险合同 疑义解释 合理期待 实质正义
  • 简介:法源是具备权威理由或实质理由的裁判依据,形成具备不同分量的法源位阶,分别指向依法裁判与正当裁判的目标。各法学流派依认定的法源不同而对“法”有着不同的理解,私法法源的社会理论基础是进化论理性主义与自生自发秩序,私法因包含阐明与未阐明两种正当行为规则而具有开放性特质。法源理论与民法方法论有勾连也有分工。罗马私法发展各阶段几乎涵盖后世知晓的所有法源形态,却最终衰退为法典编纂一种形式。《民法总则》第10条法源条款中的“法律”包含规范法源与准规范法源两大谱系以及具体规则与基本原则两种类型,“习惯”也应作弹性理解,习惯与习惯法只是程度差别。对于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则、基本原则、习惯等多元法源,需要建构起一套司法适用的步骤与方法。

  • 标签: 法源 习惯 习惯法 罗马法 《民法总则》第10条
  • 简介:林权流转是实现林业财富的关键所在。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始于上世纪90年代,但由于体制和观念等原因,流转并不充分。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流转被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各地纷纷制定了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的文件和措施,在不断的实践与总结中,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从改革的成效看,林权流转制度的建立提高了人们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集体林业的发展。但从实践情况看,尽管各地林权流转的基本制度体系和内容相似,但细节上仍存在很多差异。统一大市场的建立,需要相对统一的林权流转规范。

  • 标签: 集体林权 流转 制度完善
  • 简介: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我党遵循历史发展规律的先进性。关注社会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并成为这三个方面的代表,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奋斗的目标。中国政法大学校党委提出了要把“三个代表”的精神贯穿在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去,

  • 标签: “三个代表” 先进性 共产党员 重要思想 中国政法大学 江泽民
  • 简介:一、绪论法律规范制定伊始,便需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但由于文字的局限,条文本身并不能涵盖层出不穷的情形。法律条文规范化、抽象化的特点,使得法律在具体适用时离不开人们的解释,某种程度而言,法律的存在方式便在于解释。在中国传统法律对于律令解释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律学传统。相比于西方罗马法发展中,法学家学说对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重大影响,〔1〕中国律学在长期的发展中,通过与司法的互动,对于司法实践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学术与实践互动的关系,对于了解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具有帮助,对于当下法律发展也有所裨益。

  • 标签: 司法实践 法律解释 中国传统 “盗” 传统法律文化 演变
  • 简介:法的国际化和本土化,是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在法律发展演进中,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不管主动还是被动,法律后进国家在移植发达国家法律时,不可能不同时进行法的本土化工作。中国近代在移植法律的同时,也通过三个方面进行了法律的本土化:保存一些传统的法律理念、制度和原则;改造传统法律并与西方法律相融合;用西方的法治理念和原则指导中国的社会实践并将其纳入法律规范之中。

  • 标签: 法的国际化 法的本土化 中国近代 法律移植
  • 简介:尊敬的罗豪才先生、江平先生、张晋藩先生、潘汉典先生、王泽鉴先生,各位来宾,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室外寒风呼啸,室内却春意盎然。我们同来自各地的比较法学学人一道,在这里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成立大会,这是一个欢聚和喜庆的大会。首先,请允许我对比较法学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来宾的光临表示由衷的感谢!

  • 标签: 比较法学 成立大会 研究院 跨越式发展 法学学科 致辞
  • 简介:监察体制改革使中国腐败治理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补齐制度短板,全面优化"不能腐"制度体系,成为推进腐败治理发展的关键所在。《监察法》授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与处置三大职能,而监督职能则是第一职能,是实现中国腐败治理根本转型的第一生产力,国家监察委员会提升监督效能最重要的突破口,是强化监督职能及其实现路径,激活全面法制系统中的权力制约功能,而其观念前提就是要以监察监督为中心,构建中国新型监督体系,确立国家监察"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对此,有必要引入"公权合规计划"理论,以之为基础,进行理论与规范体系的同步构建与推进。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监督职能 合规计划 理论逻辑 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