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房地产企业终于能够上市,房地产企业已经有许多上市了,地产商的老总们也可以心情舒畅地大出一口闷气:至少,由原先看“后娘”脸色行事的日子过渡到今天可以堂堂正正地作个亲生仔,也算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大进步,当然,体制是进步了,可竞争呢?毕竟市场这个一视同仁的,“亲妈”提供的羹也就是只有那么一点点,羹少人多!我想,一群大小不等的地产商围在一起,人人一份羹的日子不会太长远了。因为上市这班“地铁”在将丰盛物资带给实力强劲的大地产商的同时,也会利用手中的“双刃剑”锤炼其它正在艰难成长中弱小者;更何况,那些强大起来的地产商手中随时挥舞着的达摩克斯之剑也令人生畏。此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
简介:唐先生欲购买某开发商开发的某项目铺位。其建筑面积12.33m^2。单价为25200元/m^2。总额310716元。该项目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的销售形式。即唐先生与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签定协议约定:唐先生全权委托物业公司代理出租;2006/6/25——2011/6/24止,年租金总额为唐先生实际购房总价的7%;2011/6/25/—-2016/6/24止。年租金总额为唐先生实际购房总价的8%。2006/6/25日——2009/6/24止。唐先生委托某物业公司出租的标的物,其三年租金暂按购买总价计算为65250元。物业公司于2006年6月25日一次性预付给唐先生。其投资算来收益颇好,但唐先生担心售后包租的形式有风险,因此请教律师给予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