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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民法典编纂的关键一步。《民法总则》的制定受到中国当下的既有立法、法源体系结构以及民法典编纂的组织模式的深刻影响,强调对《民法通则》的继承,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民法总则》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所作出的抉择,对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会产生系统性影响,《民法总则》对具体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司法适用。但《民法总则》也遗留了一些问题,表现出与先前的立法类似的缺陷,并且制造出一些问题,例如对人格权问题的规定过于简略,不合理地拆分了债法体系。这些问题有待于在分则部分的立法中,以替代性的方法予以弥补。

  • 标签: 民法典编纂 民法总则 法律行为 人格权 债法体系
  • 简介:民法总则制定后,立法已展开民法分则的编纂工作。合同编的编纂应当协调好与民法总则的相互关系,在我国立法机关决定不再制定独立的债法总则的背景下,合同编应当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为适应现代社会和经济交易的发展需要,合同编应充分发挥合同法组织经济的功能。在充分吸收司法解释和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及时清理滞后规则,补充法律漏洞,完善合同订立、履行制度、解除、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释等制度,明确规定情事变更原则,协调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间的关系,为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奠定基础。

  • 标签: 民法典编纂 合同编 债法总则 违约责任 合同解释
  • 简介:大规模损害(可能是由某种单一的原因或一系列同质的原因引起)的实质性特征在于受害者之众多。然而,在民法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个体损害的个别归责。因此,在传统民法关于损害赔偿的理论中,大规模损害的归责问题将在使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满足责任的因果关系及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框架下得以解决。在大规模轻微损害的案件群中,考虑到败诉风险和诉讼成本问题,受害人缺乏理性的诉讼利益促使其提起诉讼,而侵害人却因为受害人的众多而享受着可观的收益。为了有效制止企业的不正当行为,应当引入利润追缴之诉。而在真正的大规模损害中,即个人的损失相对较大时,则需要从诉讼经济的角度加以解决。要使私人权利实现便捷化、减轻审判压力,可以在程序上对个人诉讼请求“打包”统一处理,如集体诉讼或代表人诉讼。此外当然也存在法庭外的纠纷解决途径,如斡旋、调解或者仲裁。在民事责任法的框架之外还存在无法被归于任何权利主体的所谓的经济损害。就环境损害而言,存在两种规制模式:将受损害的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扩张至恢复原状的费用,或者把纯粹的经济损害作为集体性的,即社会整体所遭受的损害。

  • 标签: 大规模损害 人身损害、物的损害和财产损害 责任财产储备 损害保险和责任保险集团诉讼 环境损害
  • 简介: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是法律院校的专业必修课程。有效地提高民法学的教学质量,应注重提高教师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理论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学习能力。

  • 标签: 民法 充实自我 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
  • 简介:针对人民法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人民法庭制度的起源、发展和变迁,结合学界的争论和我国法院的司法现状,通过对司法制度体系的理论分析和价值比较,提出人民法庭应予取消的看法。

  • 标签: 人民法庭 存废 司法现状 司法制度 国法 法院
  • 简介: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主任、《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主要起草人之一、俄罗斯工商会仲裁院院长、法学博士E.A.苏哈诺夫教授主编并由莫斯科大学民法教研室集体编写的这套四卷本《俄罗斯民法》是俄罗斯社会发生根本变革以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编纂完成后出版的最具权威性的民法学鸿篇巨制。

  • 标签: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 教研室主任 莫斯科大学 法学博士 法律系 起草人
  • 简介:<正>一、民法法系的形成法系是法律制度的一种分类方法,其标准或根据是这些法律制度的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也就是说,把具有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的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划分为一类法律。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法系,其历史长、分布广、影响大,十三世纪欧洲复兴罗马法时期即已开始形成。这个时期欧洲大陆上一系列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由于罗马法复兴运动而具有了明显的共同特征或传统。其标志如下:1.各大学均讲授罗马法,各国法学家

  • 标签: 民法法系 罗马法复兴 法律制度 普通法 法律发展 资本主义
  • 简介:“迎来了民法的春天!”2002年岁末,尽管北京遭遇了罕见的严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王胜明却用如此激情四溢的话语,表达了他春天般喜悦的心情。

  • 标签: 《民法》草案 立法背景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人格权
  • 简介:瑞士民法典是20世纪初期瑞士为实现其各州私法上的统一而创制的一部大法典。瑞士私法(民法)统一的第一步是首先实现各地方(各州)私法(民法)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国范围内私法(民法)的统一。瑞士民法典的起草、审议和通过较为曲折,其确立的人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及债法的五编制体系,体现了首先重视“人”,然后才注重“物(财产)”的理念;民商合一的体系、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帝王规则”及平易、通俗、简短的语言等,均为该法典的重要特色。瑞士民法典作为一部伟大的法典,系由欧根·胡贝尔起草,此表明重视某个法学家或法学家集体的作用对于民法典的制定是必要的。另外.为确保该法典的顺利施行,该法典公布后,瑞士先后于联邦和州法层面创制了若干规定,以对该法典予以补充。

  • 标签: 瑞士私法 瑞士各州法 瑞士民法典 统一与特色
  • 简介:一、评介民法是流通领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反映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形式.民法作为国家重要法律制度的基本法之一,它以平等自由、等价交换为保护手段,以确认商品者的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为核心内容,通过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保障民事经济活动的公平竞争,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直接为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服务.民法学正是这样一门以研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极为重要的部门法学,对发展法学理论体系特别是构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 标签: 《民法学教程》 学习辅导 体系结构 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制度
  • 简介:  (一)民法大众化是民众的需要,  (一)民法大众化与民法引导民众的关系,民法的大众化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民法大众化与民法引导民众、

  • 标签: 民法大众化
  • 简介:传统民法上公民的健康权、名誉权无法涵盖身体权的内容,身体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种独立人格权。当身体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有权获得民法保护。

  • 标签: 身体权 民法 保护
  • 简介:民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廓清民法之法律性质,对于完善我国民事立法,对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乃至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一究竟何为民法之法律性质,国内现有教...

  • 标签: 法律性质 市民社会 民法 依法治国 政治国家 公私法划分
  • 简介:尼泊尔议会2006年10月21日通过了政府提交的2006公民法草案。新公民法规定如下:1990年4月13日之前在尼出生、并在尼拥有永久性住所的人,可以成为尼泊尔公民;16岁以上的人,只要其父母一方是尼泊尔公民,都可以凭相关文件,如父母或近亲属的身份证、本人的出生证、村或市政府的介绍信或土地证等,获得尼公民身份;外国妇女与尼泊尔公民结婚后,只要定居尼泊尔,并放弃原国籍,也可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尼泊尔原有法律规定,只有父亲是尼泊尔人,孩子才能获得公民权;母亲是尼泊尔人但父亲是外国人的孩子则不能获得尼泊尔公民资格,他们仅享有居住权,但不能工作和拥有企业,也没有财产权。

  • 标签: 尼泊尔 民法草案 议会 公民身份 法律规定 公民资格
  • 简介:并由此决定了民法私法自治、权利本位的理念与功能,民法不仅要为市民社会的主体充分地创设权利,民法(市民法)是关于市民社会的法

  • 标签: 性质理念 民法性质
  • 简介:在命题特点上,本届民法科目命题,体现了学科交叉(如民刑交叉)、实体和程序交叉.考点跨度大,综合性与实务性加强。在分值分布上,《合同法》与《民法通则》的分值居于民法科目中的第一集团。《担保法》处于第二集团的地位.它往往与物权、债权等交叉考查。《婚姻法》与《继承法》是小法,每届两三个考题(第60题是《婚姻法》与《合同法》的结合考查)。

  • 标签: 《民法通则》 试题评析 《合同法》 《婚姻法》 命题特点 分值分布
  • 简介:    一、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仍处于基本法地位   法律体系是法律的内部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促进了民法观念的形成

  • 标签: 民法市场经济 浅谈民法
  • 简介:身体权与生命权、健康权一样,是自然人的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由于身体权的客体是身体,决定了侵害身体权行为的一些特定的表现形式。民法对身体权受侵害的救济方法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 标签: 身体权 侵权行为 公力救济 私力救济
  • 简介:现行刑法第303条关于赌博罪的规定,为要有效打击赌博犯罪特别是境外赌博犯罪,对境外赌博行为

  • 标签: 刑法遏制 境外赌博 赌博刑法
  • 简介:网络犯罪的技术特征即网络犯罪的网络技术依赖性,  (二)技术特征(网络技术依赖性)  网络犯罪是技术犯罪,  一、网络犯罪的实质特征与技术特征  因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技术对网络刑法的制衡作用

  • 标签: 刑法技术 技术制衡 网络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