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中国“房改”终结了福利分房制,房地产市场进入了商品化、市场化时代。但过度市场化导致房价过快上涨,上涨速度远大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居民购房压力越来越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本无法通过市场途径来解决,住房矛盾越来越尖锐。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但是,由于房地产制度设计缺陷,常规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调控政策难以解决当前的高房价问题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国家宏观调控陷入了“越高越调、越调越高”的陷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住房政策不但没能遏制房价,反而使房价以更快的速度上涨。因此,研究国际住房政策及其演变的一般规律。对于完善我国住房政策,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简介:【摘要】住房查封是民事执行中常见且重要之一环。为杜绝当前我国住房查封不当之弊,既要保障被执行人之基本生存权,又要保证债权人债权之实现,应在两者之间找寻一个适当的平衡点。民事执行中的住房查封应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存权的前提下,以被执行人住房的市场价值与应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为限,既不能为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而将住房列入查封豁免之范畴,亦不得为超额之查封。【关键词】住房查封应有范围查封财产豁免查封价值相当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执行手段,查封一般是针对不易或不能移动的财产,其中以不动产为主,而在我国现阶段,依据当前之国情又以被执行人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居住、且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为多。被执行人的住房作为其全部财产中价值较大且不易损耗的部分被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定为民事强制执行的主要标的,[1]自然成为查封的主要对象。然若对被执行人住房之查封毫无限制,不加约束,势必会损及被执行人应有之权益。在我国目前之司法实践中,由于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了在住房查封过程中漠视被执行人正当权益、无视查封之限制、忽视住房之特质等情形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