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执行八项规定打开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强化落实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两手抓,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管党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新的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
简介: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宏伟目标,旨在实现法律权威与社会安宁的统一。信访既是公民寻求权利救济的方式,也是监督权力行使的途径,具有权利救济与政治参与双向价值取向,涉法涉诉信访在理论与实践双层面均呈现出人治与法治博弈之下的纠结状态。建构“信法不信访”的程序性规范,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程序终局建设,加大信访民主建设。以可不可诉为标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可分为涉法但不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正诉的信访事项、涉法可诉且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复的信访事项。在涉法涉诉法治化配套制度建设中,应设置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三审终审制,引入判后答疑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上诉人的参与能力。
简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从法治视野下完善信访运行机制,从以行政为主导的权力控制模式转向以司法为主导的权利救济模式。当前,以“一票否决”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处置的动力机制,以“实质正义”作为涉法涉诉信访的评价机制,以“稳控”作为涉法涉诉信访的应对机制,使涉法涉诉信访运行陷入难以有效终结的困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难以有效终结的难点和原因还在于其终结的依据不充分、程序不科学及效力不确定。破解这些难点,构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终结的制度逻辑主要在于:要凸显法律在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支撑作用,要发挥听证制度在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沟通作用,要实现救济制度在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巩固作用。
简介:1998年,国务院法制办将著作权法修正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为了解决全国人大就修正案提出的问题,国务院撤回修正案重新论证。1999年9月15日.中美之间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达成协议,从而使著作权法的修改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挂钩。至2000年,中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已经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影响中国入世多边谈判遇到的障碍之一。2001年7月,中国“入世”的最后时间基本敲定,促使全国人大将商标法与著作权法的修改列入正式议程。2001年10月27日下午,即决定接纳中国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多哈会议召开之前的两个星期,经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与商标法一起获得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过。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从简单分工向复杂分工的转变,传统凯恩斯式的需求侧短期干预已经无法使我国迅速摆脱国内外经济增长双重疲软的境况,在短期内实现经济的V字型反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亟需从需求侧拉动的“单腿支撑”向供给侧为主,适度扩大需求侧的“双腿走路”迈进。当前中央对供给侧改革的多项部署,对缘于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之校正和寻求政府与市场博弈均衡解的经济法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挑战。需要经济法主体制度通过制度性变革来推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明确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独立性,完善产权、社会分配等制度来保证市场主体的权益。需要经济法宏观调控制度从具体的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和发展规划法出发,推动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之形成。需要经济法市场规制制度通过完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竞争法律体系来建构宽松的投资经营环境,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