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化旅游具有个性突出、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化、吸引力持续性强等特征,在今天的旅游发展中日益受到重视。伊犁河谷素有“塞外江南”之称,享誉海内外,以草原森林类资源为主。在文化上,伊犁河谷是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世代居住、游牧之地,他们长期的生产生活创造了独特的民族文化,为这片草原注入了灵魂。在追求独特性、地方性的今天,可以说草原文化旅游是河谷旅游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探讨草原文化旅游的相关概念,然后结合伊犁河谷旅游发展现状,从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客源市场开发情况、旅游接待能力建设等方面来探讨伊犁河谷草原文化旅游的发展现状,最后讨论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伊犁河谷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文化核心不突出、差异化不明显,市场影响力不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则需进一步优化布局。同时,区域旅游形象、旅游目的地品牌个性也是今后旅游发展中的重点。
简介:合肥自古以来便是一个文化资源丰富、底蕴深厚的城市,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包公文化是诸多文人志士、专家学者探寻开发的重要宝藏。多年来,合肥在包公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整合、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首先挖掘了包公文化的历史源头,并结合本地和外地包公文化的发展现状,在平台、资源等方面,总结出了目前合肥包公文化发展面临的三个困境,揭示了文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矛盾源泉。本文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提出一系列可行性模式,如融入现代化手段、拉伸包公文化旅游的大格局等多种方式,探寻出适合合肥本土发展包公文化旅游的新路径,从而促进合肥包公文化的繁荣发展。
简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是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基本依据.本文通过梳理近百年来国际法中关于旅游利用方面的内容,揭示了国际法对旅游利用的认识与态度的变化趋势.本文认为,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认识与态度的重要转变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即:从对环境影响的关注到对经济社会文化影响的关注;从对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护需要的关注到对社区发展与游客精神体验需要的关注;从对待旅游利用被动、消极的态度到主动、积极的态度.我国当前的文化遗产旅游利用实践远未与国际法接轨,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的立法尚处于缺失阶段,因此须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相关立法以引导和规范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实践.
简介:基于民族视角,利用五普、六普数据,运用文化多样化指数等方法,分析我国文化多样性时空格局,研究发现:1文化多样性水平具有空间差异性,呈现出中东部较低西部边疆地区较高,乡村高城市低的空间格局。2文化多样性具有缓慢变迁性。五普到六普,文化要素多样性、文化空间多样性略有降低;文化多样性类型略有调整;中东部向边疆渐高的核心外围式格局和乡高城低格局未变。3文化多样性变化具有多元性。有13个省份文化多样性下降,18个省份上升;城乡文化多样性变化也各具特色。4文化要素多样性水平较低,文化空间多样性水平较高,文化多样性表现具有悖论性。5文化多样性演化机制具有复杂性。地理环境、民族构成、人文历史、人口流动等均是重要影响因素。
简介:中国是世界遗产最多的国家之一,传承保护好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也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职责,但是如何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区域发展的关系却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国际上运河保护发展有不少成功经验,加拿大里多运河和法国米迪运河等就是成功的典型,其经验可概括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促进地方文化与运河文化深度融合、合理组织旅游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分级管治、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明确高效的管理方式和职能分工。上述经验启示北京运河文化带的保护发展应深入挖掘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其汇集成具有吸引力的运河文化;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北京大运河对区域发展的整体带动;科学划定运河文化带发展范围,实施分区管治;健全法律体系,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完善政府管理机构,提高治理能力;建立多层次多尺度的旅游线路,提高便捷性和互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