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及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校园的关系,提出如何促进高校和谐校园建设的具体措施。
简介:目的:调查了解当前90后护理专业女大学生的择偶观现状,以便发现不良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方法:围绕择偶时对方的相貌、身体、贞洁、年龄、经济、社会地位、肤色、性格等在大一到大三的女护生中开展调查,全部问卷按照年级进行分组,采用多组卡方检验。结果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结果:3组女护生在“贞洁”(x2=24.91,P=0.000〈0.01)、“年龄”(x2=16.45,P=0.012〈0.05)、“经济”(x2=42.17,P=0.000〈0.001)3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而其他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90后女大学生择偶观随个人喜好而定,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们的择偶观有所变化,开始考虑现实问题,走向成熟与理智。
简介:在人的尊严这一研究领域,一方面学者们对康德推崇备至,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对康德的引证乃至研究都充斥着误解。本文首先简述了学术界关于康德的尊严观的两种对立的诠释:一种观点认为,在康德看来,尊严就是内在的价值,它是尊重的基础,每个人都有尊严,所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因此人的尊严也是人权的基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康德那里,根本没有作为形而上学属性的内在价值概念,人的尊严也不可能是尊重的基础,尊重的义务出自理性的绝对命令;康德的尊严观基本上属于传统范式,康德用尊严一词只是表达了一物比另一物高的关系,其中并不包含平等的含义,因此尊严也不可能是人权的基础。本文结合康德的文本,对康德关于尊严和价值、尊严和尊重、尊严和平等这三重关系做了阐释,分析了以上这两种对立诠释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一,康德所谓人的尊严,首先是指有理性的人是自在目的,而不是工具,这表达了人格高于物品的思想。康德所谓内在价值或绝对价值,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的属性,而是指自在目的。如此理解内在价值,则以上两种解释之间的对立就能得以部分消除。第二,康德谈论人的尊严,其重点是强调道德是目的王国由理想变成现实的关键,也就是说,道德让人配享尊严。第三,对康德而言,人的尊严有两个层次:因具有理性而有道德能力从而具有尊严,和履行了道德义务而配享尊严。与此相对应,尊重也有两个层面: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的义务和因履行了道德义务从而配享尊重。第四,康德的尊严观在人有尊严而不同于物这一基本层面上包含平等的含义,但在其重视人因道德而配享尊严这一层面上则是不平等的。比起他谈尊严的文本来,康德的其他文本也许能对当代捍卫人权理论提供更大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