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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药品专利是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药品产权的专利的安全与人们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开展药品专利保护的必要研究,明确药品产权必要,可以有效的保证社会居民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从而促使我国公共社会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良好的发展前景。

  • 标签: 药品专利 必要性
  • 简介:直接要件在转移占有型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中的地位,易被实务界忽略,由此导致有争议的判决频频出现。例一,被告人钱某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易大厅,通过偷窥和推测的方法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殷某、蒋某、叶某等16人的股票账户账号及交易密码后,利用电话或电脑操作等委托方式,在这16人的股票账户上高买低卖某一股票,同时在自己的股票账户上低买高卖同一股票,共给被害人造成37.1

  • 标签: 占有型 型财产 直接性
  • 简介: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所谓民法总则,是关于民法的基本规则,也称为私法的基本法.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分则编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确立的规则,是民法典中最基础、最通用,同时也是最抽象的部分,所以它可以普遍适用于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律.《民法总则》的颁布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开启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进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今天我们讨论的是《民法总则》的本土性和时代.

  • 标签: 民法总则 时代性 本土性 民事立法 提取公因式 百科全书
  • 简介:目的判断车辆是否发生过碰撞和怎样碰撞。方法应用痕迹检验方法对车辆的痕迹进行检验分析比对。结果通过车辆痕迹检验总结出车辆碰撞形态技术鉴定的具体方法。结论判断车辆是否发生过碰撞和怎样碰撞可以从车体痕迹、人体痕迹、微量物证及轮胎路面痕迹等方面来进行判断。

  • 标签: 交通事故 车辆碰撞 痕迹检验
  • 简介:一、引言我于1985年在日本刑法学大会的共同研讨中做了关于兴奋剂案件和故意论的关系的报告〔1〕,此后的1991年和1992年,我又组织了两次相同主题的专题讨论会。〔2〕我想在之前的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就近来的关于故意论的学说〔3〕,从成立故意所必要的实质内容(事实的错误和法律的错误的区别)的角度出发进行一些整理。至今为止的专题讨论会中,在研究了故意的实质化倾向的存在以及其具体内容的同时,可以说

  • 标签: 对象违法性 故意认识 认识对象
  • 简介:每当被问及有关他的传言时,萨维尔总是回应说:“对我来说这是微不足道的。对于那些小报上杜撰的未成年人性侵案,我只能说,如果是真的,那么简直太糟糕了。”

  • 标签: BBC 丑闻 未成年 小报
  • 简介:戒毒工作作为我国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实现平安中国梦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科学发展,已成为戒毒系统当前需要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

  • 标签: 戒毒工作 场所 康复 人民战争 社会治理 科学发展
  • 简介:<正>引言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一书开头说道:"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也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尽管每个时代的人们都在引用狄更斯的名言,宣称这是最坏的时代,现代刑法却始终保持着理性,克制着内心深处的暴

  • 标签: 刑事政策 西方法治国家 风险社会理论 社会政策 政策概念 公共政策体系
  • 简介:“独创”是著作权法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包含“独立完成”和“一定的创造”两个要件。相比“独立完成”,“创造”的判断非常模糊,司法裁量规则由“作品艺术价值”论、“作者心理意图”论、“创作过程工具”论替换为更加客观恰当的“细微/显著的差异”二分法,这有其哲学基础和科学依据,但该二分法并未提供精确统一的标准。为弥补这一不确定之不足,法经济学视角可以提供更为准确的分析路径,实现维系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治理目标。正在修改的《著作权法》应删除对“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含义阐释中“有审美意义”这一语词限定,并将计算机字体作为一种作品类型纳入新法,从而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并通过合理恰当地解释“独创”内涵以提供公平有效的激励。

  • 标签: 著作权 显著差异独创性 经济分析
  • 简介:本文从介绍仲裁的法律属性即仲裁的契约和司法入手,详细地分析了仲裁制度中有关仲裁员公正保障机制的问题。文章认为:仲裁员公正保障机制应当包括仲裁员的任职资格制度、仲裁员的行为规范制度、仲裁员的监督机制以及仲裁员的责任制度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任职资格制度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前提;行为规范制度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基础;监督机制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关键;责任制度是仲裁员公正保障的补充。文章进一步认为:仲裁的契约属性决定了仲裁员行为的自我约束和规范应是仲裁员公正保障之根本所在。文章针对当今社会转型时期诚信危机的现实提出:仲裁员应当正确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并在仲裁中严格执行披露和自我回避等仲裁员自我约束制度,仲裁机构应当建立仲裁员披露和自我回避的提醒制度。此外,应进一步完善仲裁员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形成仲裁员公正保障的完整体系。

  • 标签: 仲裁员 公正性 保障 责任制度 回避 司法性
  • 简介:本文结合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与合同效力的扩张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在坚持合同相对原理的前提下,合同效力适度扩张的有益见解。

  •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效力扩张
  • 简介:<正>竞争法的目标,是指竞争法通过规范市场竞争而实现的功能。竞争法目标具有宣示和导向性,明确的竞争法目标,可以减少或避免立法文件中的歧义、疏漏或失误,同时为法官们统一解释和适用竞争法规范提供一般指导原则。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制定了竞争法,自1990年以来已经有超过35个发展中国家和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制定或实质修改了竞争法。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各国竞争法的目标都没有一个统一

  • 标签: 竞争法 经济转型国家 反托拉斯 《谢尔曼法》 美国最高法院 哈佛学派
  • 简介:我国刑法存在大量"共犯正犯化"的帮助型犯罪立法,对于这种独立立法模式的正当根基,学界存在激烈论争,形成肯定说与否定说相对立的格局。肯定"共犯正犯化"立法模式并不会破坏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以及刑法规范的统一,罪刑均衡原则并非该立法模式正当的讨论素材。从二元的行为无价值理论出发,"共犯正犯化"坚持了限制正犯的概念,消解了共犯处罚依据的难题,也是共犯从属性的反向证明。通过这种扩大类型化的方法,既实现了刑罚的扩张,也符合积极的一般预防目的。

  • 标签: 共犯正犯化 帮助型犯罪 立法模式 正当性
  • 简介:<正>行政过程(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调整各种相互冲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空间内评价各种利益地位、相互关系,并且有效地调整利益冲突,使之朝向各方利益最大化。只有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达到合理妥当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平衡,行政过程才能达到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标准,才能获得实质的正当

  • 标签: 行政过程 利益平衡 行政立法 行政司法 被拆迁人 行政执法
  • 简介:本文所说的二重特指刑法规范与不同指引对象相联系所表现出来的属性,即裁判规范性和行为规范性。刑法规范二重性理论可谓源远流长,但对作为刑法规范接受对象的一般人与裁判者,以及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等基本范畴缺乏深入的研究。下面对刑法规范二重的理论沿革、指引对象以及裁判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内涵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推动该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 标签: 二重性序论 刑法规范 规范二重性
  • 简介:法的安定性与正确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一问题引出了法的实践与理论的一个永恒难题——由此,对它的回答,将开启法哲学的主要问题,即法的概念与本质的问题。因此,第一步,将简要地对法的概念与本质进行考察。第二步,将尝试着说明,被如此理解的法的概念与本质,对法的安定性与正确之间的关系来说,意味着什么。在这里,有三个议题将被纳入考量:首先,作为对极端不法(不正义)难题之回答的拉德布鲁赫公式;其次,特殊情形命题,这一命题主张,法律论证是普遍实践论证的一种特殊情形;第三,法的司法续造难题。

  • 标签: 法的安定性原则 法的正确性原则 法哲学 法律论证 商谈理论
  • 简介:我国诉讼模式的转变意味着证据立法将要制定以可采规则为主体的证据法则。信息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问题凸现。本文在对电子证据的概念、法律地位界定清晰的前提下,提出了电子证据的关联、合法、真实认定的具体标准,以期有助于中国的电子证据立法。

  • 标签: 证据立法 电子证据 可采性规则
  • 简介:妥当划分和识别强制规范的不同类型,是法院对强制规范进行解释与适用的前提。传统的划分方法是在民法规范"二元论"思想指导下的"二分法"方法,但这种划分方法存在诸多缺陷,应当代之以民法规范"五分法"思想指导下的"七分法"方法,才能周延地揭示出强制规范的全貌,并为法官妥当适用强制规范奠定基础。

  • 标签: 强制性规范 类型 效力
  • 简介:羁押必要审查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此职能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监督侦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有权履行此职能。文章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理性审视该项制度,从八方面指出该制度的实践途径。

  • 标签: 羁押必要性 审查 监督 实践
  • 简介: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给监管机构以及传统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传统"许可准入式"监管强调较高的准入门槛,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缺乏互动与沟通性;同样地,传统"信息披露式"监管通过强制被监管者披露信息进而解决信息偏在问题,但成本高,极易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持续创新中的互联网金融施以监管,可引入激励相容的理念,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制度、正负向激励机制以及签订合规协议,激发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自主和自觉,使其在自愿选择有利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时,悄然促进金融监管所追求的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激励相容 金融监管 正向激励 负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