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场手印可为案件侦破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传统显现方法只是局限于手印的形态,为了充分发掘手印的潜在信息,发展了免疫标记法。该方法针对汗潜手印物质中的特定成分,采用抗体修饰的颗粒材料,通过免疫标记技术,显现出手印,同时,确定手印物质中特定成分的存在。侦查人员可以以此作为依据,推断嫌疑人接触过或食用过何种药物,或具有哪些生活习惯(例如吸烟),为侦查提供方向。与传统方法相比,免疫标记法具有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和广泛的应用前景等优点。对该方法的基本原理进行了介绍,综述了以氨基酸、蛋白质、可替宁、毒品等为抗原,国内外关于该方法在汗潜手印中的显现与成分检测中的应用进展,归纳总结了影响显现效果和准确性的因素。
简介:通过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垄断了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权,将选择、确定和公布“应当参照”的指导性案例的权力由自己掌握,从而为自身增设了巨大的权力。然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权却面临着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的双重困境。如何走出困境,考虑到案例指导制度与法院的体系及审级制度关系密切,其完善也必须与司法改革齐头并进,因而一个可能的出路是改革现有的“四级两审终审制”,改为“四级三审终审制”。这样,只有通过具有终审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亲自审判案件而产生的指导性案例才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也才能实实在在地对下级人民法院产生约束力。
简介: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颁布,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条;而与此同时,各地频频报道一系列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背后往往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讯问手段;而这些非法讯问手段的存在根源在于我国“职权式”侦查讯问模式的弊端;“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的构建,意在增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制衡在讯问程序中对侦查人员行为的制约,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阶段的基本权益。
简介:专断医疗侵犯了病人的自主权,所以,基本上不受容许。依据医疗伦理原则,医师实施侵入性的医疗行为前,应尊重病人的自主意思,必须以病人的同意为前提。但是,某些例外的情况,如病人昏迷而不能自主决定或病人所作的决定不合常情而可能危及生命时,医师也许要采取专断医疗。这种情况下的专断医疗,在刑法上是否要加以责难,有讨论的必要。以耶和华见证人拒绝输血为例,医师在医疗过程中,如果为了挽救病人的生命,违反其意思而输血,刑法上不能评价为违法。因为,在“防御性医疗”当道的情况下,懂得自保的医师只要迎合病人的决定,既可以快速了结医疗案件,又可以免除法律争端,何乐而不为?唯念念不忘救人的善良医师,才可能作出违反病人意思的医疗决定,刑法不应苛责此类医师。
简介:因试点性改革与试错性试验的制度变迁方式是促成现代化制度形成的理想路径之一,又因制度的全新性与陌生性加大了直接立法的难度,这迫使相关主体选择借由试点改革寻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建章立制的道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的试点改革实践推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入法,立法后新一轮的试点改革又逐渐促进制度基于实践检验途径的优化。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改革从主体、范围、程序、期限、方式、救济等维度全方位铺开。试点过程围绕可行性、最佳性及制度设计方案形成了激烈论争。整体上,试点实践效果明显、试点创新值得肯定、全局优化景象值得鼓励,且"入法"也显示了试点改革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试点时空跨度有限、改革力度欠缺、制度化程度不足等局限。"新法研究热"强化着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反思,"新法实施欲"又推动着新一轮试点改革;不过,"一羁到底"的状况并未因此得以根本扭转,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发展的理想模式应当是最终脱离检察机关控制的轨道而走向中立的司法审查道路,以真正展示制度的魅力。
简介:语音同一性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员对录音证据进行检验,就涉案语音(检材语音)与特定对象语音(样本语音)是否同一所作出的评判性书面意见。将语音同一性鉴定意见划分为确定性鉴定意见和不确定性鉴定意见两种类型,分别对确定性意见、基于言语表述的可能性等级、基于似然率的可能性等级还有英国立场声明等形式进行评析,旨在明晰不同鉴定意见所表征的具体内涵。以“鉴定事实”和“案件事实”的对立统一关系为视角,指出面对不同类型的语音同一性鉴定意见.案件事实裁定者的首要任务是对其可靠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判断;至于不同类型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大小,证据价值高低是证据质证和采信的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