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部人控制是经济转型时期难以克服的问题。关于内部人控制的含义,学术界有两种标准,一是所谓的格罗斯曼——哈特标准,即企业的经理或工人掌握了剩余控制权(法律和合同未作规定的企业资产使用控制权),二是所谓的米尔格罗姆——罗伯特标准,即企业的经理或工人不仅掌握了剩余控制权,而且还掌握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简明地说,我们把企业经理人员或员工在事实上或者依法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并使他们的利益在公司的决策中得到比较充分体现的现象称作内部人控制问题。在我国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过程中,内部人控制企业已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因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就成为我国企业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
简介:现行《公司法》是在1993年颁布并于1994年7月1日实施89113《公司法》的基础上,历经1999年第一次修正、2004年第二次修正、2005年全面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配合新《公司法》的施行,国务院修订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应修订出台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22号令)。笔者认为,这些公司法律法规的修订引发了以下会计问题。
简介: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仅仅根据上市公司年报中的五个基本现金流量指标进行公司现金流量分析是不全面的,要真正了解公司现金流量的全貌,作出正确的决策,还必须对现金流量进行总量分析、结构分析及比率分析,如表所示:现金流量表相关指标分析表三、跨表比率分析分析方法计算公式指标一、总量分析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基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长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比率分析企业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基年的增长比率。考察企业连续几年的该指标序列,可揭示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趋势。销售商品现金流入增长比率连续几年考察企业该指标,可分析企业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