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诉讼类型是行政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可以说,类型化是20世纪以来行政诉讼发展的一大趋势,而这一问题,又是我们目前研究中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虽然学界讨论日益增多,但笔者认为,对于其中一些基本问题,还需在从逻辑上加以整理,以求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动。
简介:两年前,偶然与一位行将毕业的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闲聊。笔者问他:“假如给你一个行政法案件,你能不能马上给出一个解决这个案件的思路?”他笑着说“说真的,对行政案件遐真是不知道如何下手。民事案件还差不多。不过,也仅仅是知道如何下手而已。”
简介:我国行政复议审理机构、审理人员、审理程序等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行政复议价值的实现。因此从公正角度看应设立统一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多样性和中立性,确立公开透明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从效率角度出发应建立复议简易程序,明确行政复议调解和和解制度。
简介:在规范化执法的总体要求下,基层行政机构的执法由于权限小,范围窄等原因,不为人们所重视。但随着执法重心的下移,赋予基层行政机构必要的执法权限确有必要。本文以行政机构法律责任承担为视角,从现行立法的不同规定入手,分析行政机构责任承担的现实特点、理论基础,在反思现有理论的不足后,提出行政机构法律责任承担的新思路。
简介: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关于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规定。与此同时,现行婚姻法只对结婚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但未规定无效离婚或可撤销离婚的情形。故在我国通过行政程序登记离婚后。一旦有一方因受欺骗、受损害或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办理了离婚登记,受损害一方既无法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自行撤销离婚登记,
简介:案情介绍2000年8月,某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辖的某市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管理处”)以该市移动通信分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及时代征代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为由,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市移动分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逾期交纳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及滞纳金交给该管理处.并规定如对处罚决定书不服,在接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向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议。
简介:
简介:我国《行政强制法》将强制当事人履行的诸种义务以"过错义务"作了打包规定,即以行政相对人存在主观过错的预设为前提,笼统认定行政相对人存在行政违法且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然而,行政法治实践中相对方所承担的义务有时是非常复杂的,不主动履行义务也并非相对方都存在主观过错。如果将这样的义务不履行责任也通通转嫁到行政相对人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在《行政强制法》中区分义务不能履行的诸种情形,采取不同的义务履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行政法上义务的真正实现,也利于我国行政法治的完善。
简介: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逐渐增多,信息公开诉讼的重视程度也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具备双重诉讼属性,同时它的存在也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对此类诉讼做出了规定,但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文章从其存在的问题出发,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以期更好地体现该制度的价值。
简介:现代行政程序法的产生与发展标志着行政法治理论的成熟和人们对程序独立价值的深刻认识。现代行政是与民主法治分不开的,只享有行政权力,不承担行政责任,谈不上“法治”;只有服从行政权力的义务,没有获得权利救济的途径,谈不上“民主”。行政法治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行政程序法治;而行政程序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又决定于行政程序法律责任的实现。
简介:上诉人:甲被上诉人:保安司司长一、概述甲针对保安司司长的决定向中级法院提起了司法上诉,该决定驳回了对治安警察局代局长禁止其十年内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批示提起的诉愿。
简介:我国的行政问责制自2003年“非典”时期正式走进公众视野,目前行政问责制建设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在树立政府公信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纵现行政问责制这几年在我国的发展,其存在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行政问责制运行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完善行政问责制的若干建议.
简介: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化问题,如人口激增、交通堵塞、社会分层日益明显、环境恶化等,单靠行政命令已经无法解决所有问题,于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便应运而生。本文主要介绍城市管理执法的手段和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简介: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与立法机关表达国家意志的权力是同一范畴的东西。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是能够由设定主体直接确定相关权利与义务的权力。这种权力与行政主体的一般行政管理权存在较大差别,其在我国行政法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法关系设定权有相应的制度构设,用法律手段对这一权力加以调整。在设定权的法律调控价值上,应选择限权式价值;在设定权的法律形式上,最好能够通过一部法典将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予以规定;在设定权的主体权限上,必须以实体权限的规定为核心,形式要件以实体要件为转移;在设定权的程序规则上,必须有程序上的保障机制。
简介: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审查之现状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于原告起诉期限的审查是应当主动审查,还是应当被动审查,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认识并不一致。如人民法院采取主动审查的模式,即将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作为起诉条件之一由人民法院予以主动审查,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无须被告的抗辩及举证:如人民法院采取被动审查的模式。即只有被告对于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抗辩及举证,人民法院才对起诉期限进行审查,两种审查模式对于行政案件当事�
简介:当前,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已日趋严重,但由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使得相对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屡屡被诉和司法监督的乏力形成的鲜明对比,应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简介:针对长期以来国内外有关行政刑法属性上的争论,尤其是行政法说与刑事法说,系统分析了争论的主要原因及牵涉的相关因素,并对行政刑法进行了符合现实条件的基本定位。行政刑法既有刑法的性格,又有行政法的某些特征,属于行政法与刑法的交叉领域。它是规定什么是行政犯罪、犯的何种行政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行政刑法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简介: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及立法机关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行政法规和规章是法律的具体化,比法律更具体、更明确、更细致。
行政诉讼类型论纲
行政法案例分析方法简论
我国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的完善
行政机构法律责任的承担
离婚登记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
对违法行政处罚说不
行政法业务委员会名单
行政相对人义务履行不能研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研究
电子警务下的警察行政管理
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程序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对行政司法裁判上诉的裁判书
我国当前的行政问责制及其发展探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研究现状
论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审查之检讨
析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行政刑法属性的论争及其定位
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实践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