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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个结果
  • 简介:网络安全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对数据处理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数据处理的主体、个人信息范围、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数据处理规则及数据跨境流动等法律制度。《网络安全法》的'大数据条款'为数据交易和数据流通的大数据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但个人信息范围仍很广泛,个人信息界定缺乏明晰的标准,数据处理的匿名化处理标准仍有待明确,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双告知'制度会不合理增加运营成本,甚或引发用户恐慌,个人信息删除更正权存在容易被滥用的风险,跨境数据流动中的重要数据范围界定仍有待明确。建议采取'合理识别'原则确定个人数据范围,遵循'合理匿名化'标准进行数据匿名化处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跨境数据流动配套规则等,进一步完善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后续配套制度。

  • 标签: 网络安全法 数据处理 法律规制
  • 简介:构建和分析嫌疑人的社交网络结构有助于深入研究嫌疑人信息传播的规律,从而获取更多嫌疑人作案线索。现有的社交网络的相关度设计多忽略数据属性,本文将数据属性引入相关度中,并改进相关度数量值计算模型,提出了一种适用于手机实联系数据,通过数据属性与数据数量二维度相结合来描述手机拥有人与手机中存在的联系人间的相关程度的模型,我们将其定义为二维相关度模型。最后结合数据可视化技术分析嫌疑人社交网络。研究表明此方法能够有效的反映嫌疑人与联系人之间的相关程度,形象直观地呈现社交网络图,并能更有效的挖掘嫌疑人社交网络的隐含信息,更有利于工作人员后期工作的展开。该研究为分析嫌疑人社交网络提供了新思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标签: 相关度 数据挖掘 可视化 社交网络
  • 简介:台湾地区于2009年修订"著作权法",增订第六章之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之免责事由",其立法目的主要是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与著作权人合作打击侵权之诱因,并透过避风港制度之设计,降低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为其使用者之著作权侵害行为,而被诉之法律风险。该等避风港之规范对于网络产业产生重大影响,然而,实务界对于避风港适用要件之认识仍然相当有限。由于美国《著作权法》是台湾当时增订避风港规范之主要参考对象,因此,本文以比较法为方法,考察美国法之相关规范与司法实务之同时,亦探讨台湾避风港要件在适用与解释上之可能疑义与问题解决取向。网络服务提供者避风港之设计涉及高度技术性与复杂性,本文仅选择过去十余年美国适用经验中争议较大者之主观与客观要件析述之,本文除了表达对于台湾避风港规范解释与适用之立场与态度外,亦立于使用者程序保障之地位,提出部分对未来修法之建议。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避风港 安全港 免责 知情 通知—移除
  • 简介:由于能源供给具有高度集中性而能源网络具有不可复制性,能源经济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由此就会产生网络费过高的巨大风险。对于能源经济而言,能源网络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网络费决定了竞争者是否具有竞争力,从而影响到竞争的实际展开。因此,为了保障整体经济利益,能源网络费的法律调控非常必要。本文从反垄断法、能源法和民法三个方面对能源网络费的法律调控进行深入探讨。

  • 标签: 能源网络费 禁止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 公平价格
  • 简介:[案情回放]2010年10月5日至2011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邢某、李某夫妻二人在某知名网购商城上通过经营多家网店,销售明知是假冒的LV、香奈儿等注册商标的钱包,销售金额近30万元。侦查终结后,

  • 标签: 审查判断 电子证据 犯罪案件 审查起诉 网络 销售金额
  • 简介:网络时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点击付费、社交网络、网站、链接广告、电子邮件、弹出广告等新兴网络广告形式推广自己的法律服务已成常态。但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相关法律规定零散不系统、禁止现场劝诱规则缺失、规范律师事务所网站与主页内容的广告准则缺失、传统广告的信息披露要求与律师点击付费广告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对此,可借鉴美国律师网络广告法律规制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建立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律师网络广告法律规范体系,使用点击协议进行信息披露以克服字符限制之局限,禁止律师对潜在客户以实时电子通信的方式进行现场劝诱,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网站应当遵守的实体广告准则予以明确规定。

  • 标签: 律师网络广告 现场劝诱 点击付费广告 律师事务所网站
  • 简介: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处理对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造成了冲击。在主体资格认定、协议管辖条款、第三人诉讼权利保护、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证明等方面,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及司法审判均有待改善。本文从解释论和立法论两个方面对此作出探讨并提出初步的建议方案。

  • 标签: 网络游戏纠纷案件 民事诉讼程序缺陷 对策
  • 简介:2006年12月15日上午,国际版权局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在京签署了《关于建立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备忘录中约定,在网络版权保护协作机制框架下,国家版权局将与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著作权授权的认证制度,定期就打击跨国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及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美国电影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出版商协会、英国出版商协会将及时向国家版权局通报其成员公司在中国寻求保护的电影、软件、文字作品及录音录像制品的详细名录资料,并向国家版权局提供其发现的在中国境内侵犯其会员公司版权的盗版信息和相关资料。

  • 标签: 网络版权保护 协作机制 备忘录 商业软件联盟 国家版权局 美国电影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从网络论坛留言帖说起以上是彭宇案与许霆案在网民中的部分意见摘录.这些言论经网络的广泛传播,便形成了“网络舆论”。所谓网络舆论,是在网络空间产生并传播的,通过对社会焦点问题关注而产生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共同意见或信念的总和.简而言之,网络舆论就是网络空间的舆论形态。

  • 标签: 网络舆论 司法公正 冲突与协调 社会影响力 个案 网络空间
  • 简介:对于网络交易平台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讨论,已经有基本结论.但近期发生的几个案件表明该问题还有讨论空间.在侵权主体方面,由'京东自营案'可见,若网络交易平台未能明确其在交易中属于非自营平台,则应认为平台在该项交易中属于自营平台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在过错判断方面,应对网络交易平台的注意义务进行重新审视.'通知—删除'机制滥用问题也值得关注.在责任承担方面,不应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就某些情况先行承担责任.另外,《电子商务法(草案)》中的相关内容也有修改的余地.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 间接侵权 注意义务 电子商务法草案
  • 简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网店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该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时,在具备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条件的,应当承担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网络媒介平台在被侵权人行使通知权利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于造成的损害扩大部分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承担附条件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行为是竞合的侵权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其中的从行为人例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否则不承担责任。网络媒介平台提供者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与典型的连带责任有所区别,是仅就同一损害中的因未履行法定义务所造成的扩大部分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其余部分由侵权的网络用户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网络媒介平台提供者 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 部分连带责任 法条
  • 简介:在日常生活和刑事侦查、刑事审判中,电子形式的图像已经成为主流。华南虎事件可以说是电子图像在公共视野中首次成为事实焦点的标志性事件。电子图像的电子属性与网络空间的电子属性重合,网络公共领域的迅速发展,使网络能够在这起事件中起关键作用。而在诉讼中,应对这种与传统图像证据截然不同的新兴证据形态,需要从证据规则、证明过程等角度进行新的探索。

  • 标签: 电子图像证据 表达内容 数据内容 证据能力 证明力
  •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经济活动依托互联网展开。互联网提高了跨境交易效率,但同时也把以个人信息保护为重点的交易安全问题提到公众面前。个人信息保护带有强烈的属地色彩,但信息跨境流动使得我们又不得不关注该领域的国际合作。目前,由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差异,导致该领域依靠硬法进行国际合作的障碍较多。因此,从互联网时代软法的受让性和长期以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软法实践两个方面可以看出,选择以软法为路径展开合作的可行性。进而,站在中国立场上提出以软法为路径“软硬兼施、内外联动”的主张,力图明确我国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国际合作领域的可行性路径,发挥我国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作用,从而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国际合作 互联网 软法
  • 简介:公众参与是法学界新兴的研究热点,其作为一个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在行政法学界已经受到广泛的认可。然而,也正是由于其"新兴",法学界已有的奠基性研究主要聚焦于阐述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较少涉及以网络形式出现的公众参与。但是,从中国的行政决策实践来看,互联网作为一种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现代信息交流工具,已经成为政府作出行政决策时收集民意、汇聚民心的重要平台。因此,有必要对以网络形式出现的公众参与进行专门论述,这正是本文的出发点。本文首先介绍了公众参与和价值聚合型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价值聚合型的网络公众参与,最后结合南京市汉口路西延工程这项具体的行政决策阐述了网络公众参与在其中起到的价值聚合作用。

  • 标签: 公众参与 价值聚合型公众参与 网络公众参与 价值聚合型网络公众参与 南京汉口路西延工程
  • 简介:团购在发展演变中不断探索出商业运营的新模式。现下商业团购模式的发展受制于"产业生存"与"法律治理"双重困境,此与网络经济的特性直接相关。网络团购市场的经营模式革新滋生法律治理方式的转变需求。"责任规则"与"规制规则"同为保护市场及参与主体权益的重要手段,以前者为主的事后救济方式治理之下的网络团购市场弊端频现,"规制规则"于此则有更多可取之处。在网络团购市场中,"规制规则"未被予以重视与追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偏向有关,而"规制规则"对经营者行为的激励与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都举足轻重。此外,网络团购市场治理的法律选择影响着网络团购市场的发展命运。

  • 标签: 网络团购 责任规则 规制规则 法律选择
  • 简介:信息时代的网络空间中犯罪主观罪过具有特殊性,难以认定是普遍存在的司法难题,但仍应努力求索。基本方法一是直接根据信息技术制度认定行为人至少具有过失;二是根据其他旁证推定行为人具有单独犯罪的故意或帮助犯罪的"明知"。未来需要根据总结的司法解释一般经验,对信息传播行为、网络攻击行为的主观罪过进行具体认定规则的完善,对网络共犯"明知"的具体推定规则进行构建,在罪责原则贯彻方面提升司法解释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 标签: 网络空间 犯罪技术 主观认定 共犯明知 司法解释
  • 简介:网络舆情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虽然形成了大致的工作框架与相关的配套法规。但是法治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微博技术的冲击也对现有的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提出了调整的要求。以此为契机,应当以法治化建设推动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建设。

  • 标签: 微博 社会管理 网络舆情
  • 简介:网上消费者的私人隐私的不正当使用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隐私图章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网站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危机。本文从隐私图章的产生背景出发,对隐私图章的性质进行了概述,并在此基础上介绍了隐私图章在网络隐私保护中的应用。随后,根据各国发起隐私图章运动所采用的不同方法分类介绍了各国隐私图章应用的实例。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在我国开展隐私图章运动的可行性建议。

  • 标签: 隐私图章 电子商务 网络隐私保护
  • 简介:<正>2007年以来,关于人肉搜索行为利弊的争论越演越烈,并由此引发各大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但因我国相关立法的空白而一直未有定论。2008年,在"女白领因第三者跳楼"的人肉搜索事件中,死者的丈夫因不堪网友的骚扰而诉诸法律,从而引发了"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在历经多次开庭以及先后举办的学者研讨会和54名法官联席会议后,法官

  • 标签: 隐私权保护 搜索行为 网络服务商 我国相关立法 言论自由权 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