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铁路客运站一般都设置在城市所在地,是一个城市的门面和窗口。它具有站区范围较大,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等特点,因而,治安问题也比较复杂,突出,多年来,设置在客运车站的公安派出所(段)以维护车站治安,确保旅客安全为主要任务,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公安保卫工作,基本保持了车站治安稳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客运车站派出所一般都根据客运车站的特点,把候车室、售票室等旅客相对集中,停留时间较长且最疏于防范的部位列为重点,重点安排警力.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其它部位治安管理工作的不足,特别是站内由多条路轨组成的较大的行车及停车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便显得薄弱无力,因而治安问题也就突出地表现出来。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等7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建设部、交通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建城〔2006〕116号),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和稳定,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负担,打击“黑车”,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创造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