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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是在不法类型判断基础上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定位明确,判断严谨。民法中的正当化事由往往被混入免责事由之中,定位游离,功能弱化。要对正当化事由进行刑关系考察,在民法上就必须切割“违法性’’与“过错”。对于“明定’’的正当化事由,在解释论上要尽可能消解刑规范冲突以维护其“互通性”。就“续造’’的正当化事由而言,效力局限于其被认定的法领域,并不当然在其他法领域有效。

  • 标签: 正当化事由 刑民关系 明定续造 规范冲突
  • 简介:交叉案件的审理顺序并非由刑、案件的关联形态决定的,司法解释确立的类型化的思路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加剧了实务中的混乱。妥当的解决方案是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中止的规定的框架下,通过精确界定诉讼中止的“必要性”,限制“先刑后”的适用范围。在界定“必要性”时,应当着重考虑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的预决力规则,以及刑、案件不同的诉讼目的与证据规则,充分尊重民事审判权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 标签: 刑民交叉 先刑后民 刑民并行 刑事判决的效力
  • 简介:目前关于刑交叉案件分类标准较为混乱,有必要提出新的分类模式,即从本质意义上划分为“竞合型刑交叉案件”和“牵连型刑交叉案件”;从理论意义上划分为“程序性刑交叉案件”和“实体性刑交叉案件”。程序性刑交叉案件主要承载着人们程序处理上的期望;而实体性刑交叉案件则主要承载着人们对刑关系深入理论研究的期望。其中,对实体性刑交叉案件的研究将影响着未来的研究方向。

  • 标签: 刑民交叉案件 程序 实体 刑法 民法
  • 简介:朝翔,1943年主,西安人,现为世界书画家协会华北区学术委员会副主席,陕西太白书画院副院长。西安中国画院画家,国际美联会员,美中书画协会会员。新加坡神州画院高级画师。野风画派创作室主任。世界华人书画艺术家联合会副主席。

  • 标签: 张朝翔 1943年 学术委员会 协会会员 副主席 书画家
  • 简介:大额存单纠纷是指以银行大额定期储蓄存单为载体,涉诉和涉案金额百亿元人民币的纠纷案件或刑事犯罪案件。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分歧表现为:针对同一事实,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相关主体的责任认定不一致,或在民事判决已做出认定的前提,刑事指控中又发现了新证据,致使前者形成诉累。同时存在刑事责任认定上存有漏罪、对涉及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准确、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取得程序不同,其证明力自然有差异等问题。具体可采取如下处理意见:适用先刑后的原则,中止民事部分的审理;应协调公、检、法三方关系;注意对涉案款项及赃款返还问题的处理。

  • 标签: 大额存单纠纷案件 刑民交叉责任 出资人 用资人 银行 民事判决
  • 简介:“先刑后”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先刑后”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大量存在,对其处理是否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刑事和民事交织的案件必须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二是有人认为先审民事部分并不会影响对刑事犯罪追究;三是法院在收取了诉讼费后,如果将案件移送给侦查机关,诉讼费也将退给当事人,一旦经侦查、审判,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案件又将进入民事审理程序,增加了讼累;四是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与懂事纠纷的联系和区别在认识上混淆不清,意见不统一;五是移送机制不健全。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 标签: 司法实践 '先刑后民'原则 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 '刑事优先'原则
  • 简介:制定1979人检察院组织法,是"文革"后恢复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措施。彭真直接领导了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草案和说明的基础上,对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领导体制、检察权的范围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等重大事项,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1979年人检察院组织法实际是1982年宪法确立检察机关的基础,是新时期我国检察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源泉。

  • 标签: 草案和说明 性质和任务 领导体制 检察职权范围
  • 简介: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打击是在注重通过版权执法加强内容管理成为政策转变下展开的,但是由此构建了一个错误的前提——民事侵权成为刑事介入入口。多数观点认为服务提供行为不构成对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侵犯,故不属于传播行为,而是传播的"帮助"行为。其实,共同侵权与帮助侵权关系始终没有加以明确,这导致认定中存在着规则使用的矛盾。而在刑法意蕴中,网络服务提供行为基于传播的文义特征,服务提供行为就是传播行为而不是"帮助"行为。设链者是在传播既成的事实基础上,进一步导致传播面的扩大,是一个独立性的传播阶段。

  • 标签: 网络服务 提供 传播 性质
  • 简介:几年来,西安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了城市现代化水平,而且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据不完全统计,群众财产性收入平均增加57倍;"十一五"期间改造工作带动全社会经济总产出增加1800多亿元,实现生产总值600多亿元,占到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量的3成以上;通过实施改造,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全市已整村拆除的154个城中村中,腾迁土地约4.36万亩,占到同期全市土地腾迁量17.89万亩的24.4%,为西安铁路北客站、新行政中心、地铁等一批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提供建设用地1.93万亩,提供储备用地8089亩;通过实施改造,彻底改变了人居环境,36.84万城中村和棚户区群众喜迁新居,逐步融入现代都市生活之中.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总书记、李克强副总理分别亲临我市视察指导改造工作."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安置先行、利民益"的西安模式,为全国城市改造工作创新了思路、积累了经验.

  • 标签: 全市城中村 创新稳步 利民益民
  • 简介:<正>释之,字季,汉南阳郡(今河南南阳境内)堵阳(今河南台城县东)人。以资财五百万得拜为骑郎,事汉文帝,十年不得升迁,默默无闻,无所知名。后来,拜为公车令,由于执法不阿,拜为廷尉,是西汉有名的法官。执法不阿汉《宫卫令》规定:“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一一天,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至公车司马门不下车。释之追止太子和梁王,不准人殿门,并以“不下公门不敬”罪,进行弹劾,奏报文帝。文帝母亲薄太后听到后责问汉文帝,文帝免冠认错说:“教儿子不谨”。薄太后使使者明诏赦免太子和梁

  • 标签: 汉文帝 廷尉 执法 河南南阳 中郎将 太后
  • 简介:斐是中国晋代杰出的律学学者,在当时律学领域的研究中独树一帜,并以其高深而独到的律学见地积极地影响着当时的司法审判以及后世的律学和审判活动,为中华法制文明的发展写了较为精彩的一页,尤其是他的法哲学观点从抽象的高度阐释法律的原理和运作。用形而上的“道”指导形而下的“格”,这一理论研究是前人所不及的。他的刑法概念理论和刑法定义具有较高的逻辑性和科学含量,使得司法活动对于界定概念,区分不同主观心理和犯罪行为有章可循,操作简便,他的司法审判理论具有相对的科学性,认为犯罪行为的客观活动会影响犯罪主观心理并且显现于外表形象,以此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辅助依据,丰富了西周以来司法审判察言观色的“五听”制度,对法制建设和律学研究构建了新的思维方式,研究斐的律学成就,对于现代法理学以及相关法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张斐 律学 成就
  • 简介:言论自由系公民基本权利。隐私权所揭示的是一种个人独处状态,在封闭的私人生活领域,每个人均保有其私人信息而不被公开,享有其私人生活而不被侵扰。由此,隐私权与公法框架内言论自由的冲突与对抗不可避免。分别在宪领域适度限制、规范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范围,掌握两者之间的界定标准,确定冲突的事后处理原则,是解决言论自由宪界限的有效途径。

  • 标签: 言论自由 隐私权 冲突对抗 处理原则
  • 简介:很多人知道恩照的名字,并不是他接任王雪冰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而是他跟随王雪冰“前腐后继”倒下之后。也是在这个时候,人们才知道这位省部级高官来自山东莒县。

  • 标签: 银行行长 张恩照 家世 中国建设 王雪冰
  • 简介:<正>我们认为:作义一案只能定抢劫罪。理由如下:第一,盗窃罪的主要特征是,以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是盗窃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在此案中,罪犯作义是当着刘氏的面,并在刘再三央求“别拿走东西”的情况下,“拿”走财物的。仅此一点,足以说明的行为不是“秘密盗窃”,故不构成盗窃罪。当然,必须承认,在刘氏发现之前,的行为确系盗窃,但是,当刘氏发现了张在行窃,而并未因

  • 标签: 抢劫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盗窃罪 刘氏 吸收犯 抢劫行为
  • 简介: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在台上时喜欢人们在他的称谓前加个“大”字——大书法家:他是安徽省书协顾问,中国林业书协副主席,2005年出版的《中国名家书画》精装版台历里,他的名字和启功,范曾,欧阳中石等排在一起。

  • 标签: 安徽省林业厅 厅长 腐败案 中国林业 “大”字
  • 简介:窦旭同志原在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任检察长,曾带领该院全体干警努力拼搏荣立集体一等功,并荣获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一等功,一项荣立个人三等功。

  • 标签: 检察院 检察长 人民满意 政法干警 集体 个人
  • 简介:<正>我认为作义的行为应定为抢夺罪。理由如下: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各种具此犯罪的构成要件,既具有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的特征。其共同的特征是,行为人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侵害的客体都是社会主义公私财产关系;其不同的特征是:实施各种具体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行为特征如何就成为

  • 标签: 抢夺罪 行为特征 盗窃行为 侵犯财产罪 犯罪行为 被害人
  • 简介:<正>最近,一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的毕业文凭,给河北省南和县沙道村农民宏业的80寿辰增添了喜庆气氛。80岁的宏业,曾当过教员,1962年下放回村后,因一些家庭和财产纠纷问题,常常受人欺辱。"文革"中又被人不明不白地弄进村学习班,"学习"了两个月。从那时起,他立下志愿,要学习法律,弄懂哪些个人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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