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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管理,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医疗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下称广告客户)通过一定的媒介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第三各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

  • 标签: 医疗广告管理 管理办法
  • 简介:为了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工作,进一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018年9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标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健康 医疗纠纷 预防 施工 部署
  • 简介:由于工作变动和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现对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及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一、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增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陈锐同志为委员兼秘书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事司南春梅、应急办许树强、妇幼司秦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桑滨生同志为委员。

  • 标签: 国家卫生标准 专业委员会 计生委 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法制
  • 简介:第一条为保护婴儿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下称生产者、销售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它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第四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母乳代用品销售、进口的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国内贸易等部门及轻工总会,根据本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等进行管理。第五条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婴幼儿食品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标签: 母乳代用品 销售管理 身心健康 母乳喂养
  • 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依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遵守《行政处罚法》和卫生部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必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第五条在同一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

  • 标签: 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生产经营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许可证
  • 简介:第一条为了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加强对罚款收缴活动的监督,保证罚款及时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罚款的收取、缴纳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第四条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机关执法所需经费的拨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代收机构),可以开办代收罚款的业务。具体代收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财政部

  • 标签: 罚款制度 罚款协议 行政处罚法 缴款手续
  • 简介:国家第一次反“法轮功”的时候,我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代表,参加了本地政府组织的国务院办公厅电视讲话会议。会后分赴“帮教对象”处,深入基层进行帮教。所有“法轮功”的一套具体操作过程,我都亲眼得见。他们都是很普通的群众,朴实无华,善良有信,大部分人只识几个大字,却已经把“法轮功”的书背得烂熟,对“法轮功”所宣讲的一套教义顶礼膜拜。特别是。有些人是我熟悉的自食其力的小商小贩,

  • 标签: 帮教 “法轮功”邪教组织 深入基层 国家 代表 政府组织
  • 简介:国家赔偿的性质是指国家赔偿区别于其他形式赔偿责任的根本特征。由于在国家赔偿制度中,侵权行为主体与侵权责任主体往往并不一致,导致了对国家赔偿性质的不同认识这一问题。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立法和理论上并没有达成共识。即使是在同一个国家,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经济和社会发

  • 标签: 国家赔偿 代位责任 行政机关 合并责任 中间责任 公务员
  • 简介: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通知,就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然而,国家赔偿问题已经超出了司法解释.有些内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修改和完善国家赔偿法本身来解决。因此.立法界和学术界积极做出回应,日前对适时出炉的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建议稿进行了热烈讨论。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 大修 最高人民法院 赔偿义务机关 立法机关
  • 简介:白内障占致盲原因的第一位,我国目前约有因白内障致盲的病人400多万。目前,开展手术植入眼内人工晶体是治疗白内障盲人使之复明的最有效措施。以往临床上使用进口人工晶体,由于价格昂贵,使我国多数患者难以承受,而且造成外汇流失,影响了我国白内障盲人手术复明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国内一些厂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原材料,生产出国产人工晶体,并应用于临床。由于生物医学材料及其制品直接用于人体,它与药品一样,其

  • 标签: 使用晶体 医院应当 国家批准
  • 简介:2016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坚持调放结合、协同配套、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 标签: 服务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 同步调整 价格动态 价格调整
  • 简介:针对至今出现的非典后遗症患者要求国家赔偿的现实,本文从医事法与国家赔偿法的角度探讨了应该具有的法律责任,并分析应该解决的问题,认为两者是无涉的,没有法律上的理由。

  • 标签: 非典后遗症 国家赔偿 权利
  • 简介:国卫通[2016]15号根据《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技术规范的要求,经我委认真复核和测试,现公布贵州省电子证书有限公司为第七批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上述机构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我委合规性检测,可以为卫生计生系统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 标签: 卫生系统 电子证书 电子认证服务 数字证书认证 计生系统 技术规范
  • 简介: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中,对赔偿责任的认定,是直接关系到相对人权利受保护程度的重要内容。而行政机关是否存在责任,责任有多大,关键是判断行政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国家赔偿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对损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实现国家赔偿责任的基础。现

  • 标签: 国家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 相对人权利 国家赔偿制度 侵权行为 《国家赔偿法》
  • 简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到位,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规范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委组织制定并印发了《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共二十六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

  • 标签: 无证行医 查处工作 医疗服务市场 执业医师法 监督执法 十六条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实现我国政府在联大艾滋病防治特别会议上所作的承诺,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卫生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有关工作。附件:1、《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2、《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 标签: 《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 抗病毒治疗 《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 疾病控制
  • 简介: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或TRIPS协定)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它要求WTO所有成员承认并加强对包括医药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给发展中国家防治传染病计划带来许多困难。然而TRIPS协定同时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的需求,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对专利保护规定了许多例外或限制。这些知识产权的例外和限制就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获得专利药品的选择途径,包括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和第TRIPS第30条规定的专利权“有限例外”。本文意图通过对这些选择途径进行分析,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找出这些条款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

  • 标签: 发展中国家 专利药品 TRIPS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政策选择 TRIPS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