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经济开始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土地不再是简单地作为生产资料形成存在,而是具有了商品属性。相应地,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这就使得我国划拨土地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现实中大量划拨土地出于无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利的情况,任由个别人继续经营取得利益,而没有上缴国家。如何在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已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简介:在土地执法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单位将建在划拨国有土地上的临街门面房出租给他人从事商业经营,出租期限一般均在五十年左右,有的甚至长达七十年,并一次性收取高额的租金,这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呢?尽管、允许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但对房屋租赁的期限尚未做出具体规定,而虽然对这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程序以及法律责任规定明确,但这个条例颁布时间早,法律效力等级也比较低,如果不辨析适用,土地执法部门根据其做出的行政行为极易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笔者现就这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从法条法理方面结合案例予以辨析.
简介:一、首先应该认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我国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划拨作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合法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用益物权.我们知道,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除一些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的财产权利外,财产权依法可以继承.实际工作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房产大多数属于"土改"时分配的房地产、城镇居民自建住宅以及享受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房产所有人取得房产所处土地的划拨使用权基本上是出于为房产所有人提供的某些优惠福利或其他政策而取得的,与那些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或依附性的财产权利有着严格的区别.因此,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理应能够继承.
简介:摘要:本文探讨了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管理的相关议题。在中国等许多国家,国有企业在土地利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针对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管理的实践和挑战,本文从政策层面、管理实践和法律法规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我们审视了国有企业在土地划拨中所面临的政策限制和指导,探讨了其对企业战略和发展的影响。本文对国有企业在土地管理方面的现行管理实践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其优势与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建议。最后,本文关注了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管理中的法律法规问题,探讨了政策与法规对企业行为的约束和规范作用。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本文旨在为国有企业在土地管理方面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建议,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