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关切,在此背景之下,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亦得到快速发展,这具体体现在大量的国内立法和条约实践、"软法"规范和司法实践当中。统一持续的国家实践逐渐形成,同时国家也承认其法律拘束力——针对具有严重跨界环境损害风险的拟建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是一国应该承担的国际义务,作为一般性规范其已发展成习惯国际法:但对于如何具体实施这一国际义务,除了已经形成共识的一些基本要素,相关规则仍在发展中,当涉及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的具体程序时,各国依然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如何在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我们自己以及未来世代保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是当代无法回避的命题,也是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存在的意义和演进的节点。
简介:在总结对《鹿特丹规则》不同评价的基础上,揭示《鹿特丹规则》效果和目标存在的偏差,提出该公约存在的问题将限制其作用,影响其统一化的目标。建议国际社会继续探讨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统一途径,并建议中国暂时不考虑签署和加入《鹿特丹规则》。
简介:<正>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在正式决定对情势进行调查之前,首先面临的任务是对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有关犯罪情势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和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内的犯罪情势,并根据《罗马规约》规定的可受理性条件判断是否应该对有关情势展开调查。在程序设计上,检察官对于情势的初步审查是决定国际刑事法院是否启动对国际社会关注的严重国际犯罪管辖权的第一道重要关口,初步审查后检察官的处理决定也将直接关系到国际刑事法院的后续行动是否具有一个正当的程序起点。本文的目的就在于试图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情势初步审查的原则、标准、程序、司法审查等问题作一比较全面的分析和探讨,以增进学界对国际刑事法院调查和起诉制度的了解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