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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大学生的法律基础教育从1986年纳入到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之后,主要经历了“98方案”、“05方案”两次大的调整,并逐步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范畴之中.当前法律基础教育内容的专业性、系统性、庞杂性以及教学课时的有限性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师资教学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矛盾.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改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理念、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法学培训、增加必要的选修课、完善学分制等方面寻求突破.

  • 标签: 法律基础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理论课
  • 简介:我反复揣摩着手中的举报信,虽然是匿名举报,但能如此详细了解一个单位的内部情况,估计是其内部员工。因此,该举报信所反映的内容可信度是很高的。此外,举报人同时向佛山市纪委、禅城区纪委和我院投递了举报信,信中的内容还表达了其对佛山市沙口水闸管理所的领导班子强烈不满的情绪。那么,他所反映的情况真实吗?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什么“猫腻”?带着疑问,我们开始着手进行侦查。

  • 标签: 国企转制 检察官 手记 法律 举报信 匿名举报
  • 简介:目前学界主要在三种意义上使用"法律制度"一词,"legalinstitution"意义上的"法律制度"构成本文的探究对象。以对制度理论的考察为参照,目前存在"法律制度"的规则论、组织论、行为模式论、实体论等理论模式,它们各有其特征以及缺陷。相较于其他法律构成要素,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构成性、稳定性、规范性、自主性、操作性特征。法律制度的意涵及其特质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学范畴,围绕这一概念开放出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使得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法律制度 三种用法 多重释义 特征 法治意义
  • 简介:法律职业特权制度是普通法中确保法律咨询内容及诉讼筹备材料不被公开的制度,其设立目的在于维护公民与法律之间的沟通渠道,其实践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度。为了保证法律职业特权制度的效力发挥,普通法将该制度所保护的法律职业特权实体化、宪法化、人权化,使其在审判实务中备受重视,这样的权利保护方式对我国解决制度设计与实践之间的脱节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标签: 法律职业特权制度 程序权利 实体权利 宪法
  • 简介:为寻求解决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问题的途径,以期对今后的理论研究和具体立法与改革实践发挥有益的作用,从医疗消费者的角度入手,以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线,采用实证和历史分析、比较研究的论证方法.研究表明,国外对医疗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无论是保护力度上还是保护范围上,都值得我国进行分析和借鉴.因此,具体分析和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构建我国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设想,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医疗消费者 权益保护 法律制度
  • 简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被移动公司霸王条款所困扰,特别是默示放弃规定,移动公司以此减免自身责任。移动通信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其话费清单短信协议作为格式合同,对于移动运营商利大于弊,移动用户过多承担法律责任,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移动服务合同违背契约自由的精神,与法治化国家建设背道而驰。我国移动公司由邮政部门分离出来,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其管理层领导是省部级别,使主管机关监查往往会受到干预。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应当通过行政规制,移动通信领域放宽准入资格,取消特许机制,适当引入竞争模式,让更多有资金,有技术的企业参与其中,避免移动运营商进行垄断经营。

  • 标签: 移动通信 移动通信服务合同 默示放弃规定
  • 简介:发放折扣券、礼品卡、VIP会员卡等,是当今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但消费者使用这些卷卡时,一旦遇上侵犯其权益的情况,商家都有自己的“最终解释权”,让消费者很不爽,觉得自己被带了“笼子”。

  • 标签: 最终解释权 法律 商家促销 消费者 折扣券 会员卡
  • 简介:北极航道的开辟使北极航道通行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关注的热点。北极各国复杂的利益争议以及国际统一法律规范的缺失使北极航道沿岸国以环保为由对通行进行限制成为可能。基于此,通过梳理现有的法律治理模式、考量沿岸国进行环境限制的可能模式并进行法律分析,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思路。同时建议中国在《极地规则》的制定中强调环保措施与通行权利的平衡,反对北极航道沿岸国以环保为由限制合法的通行要求,反对沿岸国寻求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之外的利益。

  • 标签: 北极航道 环境保护 通行权利
  • 简介:诊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大学生参与法律的实际运用。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以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我国七所高校的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

  • 标签: 法律诊所 教学方法 新颖和独特性
  • 简介:客观而论.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里属于非主营业务T作.是为业务部门提供支持的保障部门,不具有直接盈利性,因此,相较营销等直接盈利的业务部门.法律部门的地位一般是比较低的。而且.法律工作存在一个悖论。工作做得越好,可能越不受重视。

  • 标签: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术” “道” 业务部门 非主营业务 法律部门
  • 简介: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104家,不包括分所。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审计市场对事务所的资信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使事务所必须要在专业化与规模化上下功夫。但是,我国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安排上暴露出很多弊端,制约着事务所谋求发展的意愿。

  • 标签: 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行业 审计市场 制度安排 规模化
  • 简介:【专题导引】2013年6月公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三)》是目前所见秦代最重要的法律史料之一,这批秦简由四种不同形制的司法文书构成,其中包含了大量刑事、民事、行政案例,对研究秦代地方司法、奏谳制度、治安和侦查活动以及律令条文等均有重要意义。这批秦简公布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即于2013年11月底共同举办了《岳麓简(三)》专题学术研讨会,来自中、日、德等国家的二十余位学者撰写论文,各抒己见,对其展开深入探讨。本专题所刊登的五篇论文,即是其中的部分成果。

  • 标签: 岳麓书院 法律史料 秦简 秦代 学术研讨会 司法文书
  • 简介: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需要树立先进的法学教育观念。针对人才认识单一化、忽视学生个性发展、片面传授知识等不利于人才培养的传统教育观念,应以依法治国为先导,顺应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改革趋势,构建新型的平等民主教育观。为此,需要扩大实践教学体系,完善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提高法学教师的综合素质。

  • 标签: 法律人才 教育观念 平等民主
  • 简介:通常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模式。余额宝虽然掀开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帷幕,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汇早已有之,国内诸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英美等国家已经经过了数年实践。比之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更加强调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等精神,更加能体现普惠金融的理念,更加强调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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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管道燃气初装费”本质上属不平等的行政性强制收费而非平等的民事性质收费,目前三类收费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较为可取的途径不是移植国外两部制气价等制度,而是将初装费并入地方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并完善相关征管制度,在主干管网建设基本饱和、补偿金每年支出较少的地方逐步取消本项收费。

  • 标签: 管道燃气初装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法律分析
  • 简介:摘要目的阐明中药配方颗粒剂发展中应确立的法律地位。方法综合分析中药配方颗粒剂发展中在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法律地位,存在的问题。结论中药配方颗粒剂在医疗机构的使用过程应该按照中药饮片管理。

  •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剂 法律地位
  • 简介:教育法律纠纷问题是近年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文章对当前该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发现众多研究主要采用调查法、文献法、案例法、比较法等从宏观上梳理教育法律纠纷的概念、特征、类型、原因、对策,并在微观上对纠纷所涉及的具体类型做一定探讨,提供了宏观脉络与微观理路分析的基本框架.但教育法律纠纷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的、动态的问题,已有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应对教育法律纠纷(或学校法律纠纷)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进一步明确和统一,需要把握好学校法律纠纷相较于其他法律纠纷的特殊性特点和发展的内在规律,需加强域内外的、不同层级的、不同类型法律关系中的教育纠纷的比较研究以及国内外解决法律纠纷在制度、程序、方式等方面的比较研究,需从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以及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等多部门的角度研究共同建立解决纠纷的策略.

  • 标签: 教育法律纠纷 学校法律纠纷 比较研究 研究综述
  • 简介:摘要护理文书是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记录,是患者病情演化的真实反映,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它包括体温单、医嘱执行记录、手术护理记录单、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护理记录单等,它要真实客观反应患者的病情变化、医嘱执行和护理工作完成情况等。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律性文件,护理文书中的每个文字、每个符号都代表着一份法律责任。

  • 标签: 护理记录 法律问题
  • 简介:劳教经2013年初停用至年末废止,劳教适用的三类对象(行为)即刑法禁止行为不够刑事处罚的、卖淫嫖娼的和吸毒成瘾的,已被分流到刑法、治安处罚法和"禁毒法"(强制隔离戒毒)。至此劳教废止后的法律空白已被有效弥合。后劳教时代,以"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等替代劳教再次形成三元结构不可取,以保安处分取代劳教没有必要且引入人身危险性概念存在侵犯人权风险,应当坚持刑法·治安处罚法的二元结构,适时分离天然犯与秩序犯优化二元结构。

  • 标签: 后劳教时代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 二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