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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导论源于德国民法学说的“般人格权”(einallgemeinesPersonlichkeitsrecht)概念,引人中国大陆不过10多年的时间,但在人格权法理论中,已经成为个关键词。在几年前撰写的篇论文中,笔者提出目前中国大陆民法理论上对般人格权的认识,存在着不少欠缺,甚至对些基本问题的理解,也不尽准确。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比较法研究 体系意识 面纱 中国大陆 民法理论
  • 简介:通过德国法学教科书《经济公法》可以管窥到德国工商法律制度的概貌,它们以完全不同于中国的形式形成统整体并有效运作。有鉴于中国工商法律制度常被诟病为体系不严密、结构零散.认真学习德国经验能给我们从理论上重建工商法律制度带来新思维,甚至影响制度建设。

  • 标签: 德国 工商法律制度 比较
  • 简介: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采“分则个罪立法模式”的我国刑法中的竞合条款已基本呈现类型化和规模化,即基本形成“从重处断”条款、“从特别规定”条款和“数罪并罚”条款三足鼎立的局面,这基本扭转了我国竞合(罪数)体系建构“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三元分立表明立法区别对待想象竞合、法条竞合与实质竞合的基本立场。“从重处断”条款,主要应作为想象竞合犯处置原则之规定,但也可能是交差关系法条竞合和牵连犯等多行为处断罪之处置原则的表征。对三分的竞合条款的解读也表明,应当以实质的罪、处断的罪和实质的数罪为基本框架建构我国竞合(罪数)体系。

  • 标签: 竞合条款 从一重处断 想象竞合 交差关系 法条竞合 多行为处断一罪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专题视察组在广东、海南期间,地方的同志提出了些土地管理法中遇到的问题。现摘登如下:、关于确认土地权属的问题近两年来,广东、海南开始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进行确认权属和核发证书的工作,但由于缺乏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很难进行。当前突出的问题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难以确认,土地证无法核发。例如,有的地方土改时发的土地证已遗失不全;1962年人民公社实行“四固定”时仅凭领导人

  • 标签: 土地管理法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所有土地 土地权属 实施情况 海南
  • 简介:紫霞湖,位于秀丽的南京东郊风景区内,以水清、气新而倍受南京市民青睐。每年均有大量游泳爱好者来此游泳、戏水。但因该湖属天然湖泊,水情复杂,流差较大,每年均有泳客溺水丧生,邵成虎亦未能幸免。与其他丧命者不同的是,邵成虎的父母在南京珠江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勇敢地走上法庭,将紫霞湖公园的主管部门——南京中山陵园管理局推上了被告席。但本案究竟依照《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处理,还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严格责任原则判决成了另悬念。

  • 标签: 代理词 被害人 游泳者 被告人 消费者权益 民事责任
  • 简介:我国刑法规范在内容设置、体系协调、规范衔接等方面存在诸多的缺陷与不足,逐渐成为掣肘刑法规范指引作用与惩罚效果实现的重要因素。即便目前采取频繁立法以及修法的策略也难以消解这现实困境。随着世界范围内评估机制的兴起,在刑法领域积极建构刑法规范科学性评估机制能有效反馈刑法规范的实际运行效果、进步促进刑法资源的合理分配、合理调控犯罪圈的大小。在具体评估方案的建构中,可以将刑法规范划分为"立法前刑法规范科学性的预期评估"和"立法后刑法规范科学性评估"两种类型,具体确定不同类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值,在评估主体上也应进步确定"多元主体"的合理范围。

  • 标签: 刑法规范 评估 扒窃入刑 共同过失
  • 简介:件“寻车案”折射出法定制度的乏力与法外救济的相对正当性,弱势群体涉黑路径类型分为求助黑社会、冒称黑社会、参加黑社会,三者呈纵深渐进态势。弱势群体涉黑透示出对法律的规避与逆动,虽不必然完全导致社会秩序的紧张或混乱,但在定程度上呈现出法定制度与自生秩序及其背后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乏力。

  • 标签: 弱势群体 黑社会 类型 乏力 秩序
  • 简介:目前制定商事通则的呼声颇高,但从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我国的立法传统和立法技术等方面看,制定商事通则的可行性、必要性值得检讨;否定商事通则的立法主张绝不意味着商法不重要,其重要性与独立性无必然联系。坚持民商合,商事规范以单行法的形式存在是我国商事立法的最佳模式选择。

  • 标签: 商事规范 民商分立 民商合一 商事通则
  • 简介: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我国法律制度引进了环境公益诉讼,但是从实践看实施并不理想。以常州毒地案件为代表的些环境损害案件的判决凸显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设计缺陷,包括立法体系化不足、过于依赖行政权力、激励性规制不足以及原告资格局限等问题。这样的现实严重地减损了环境法治实现的进程,削弱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从国外经验看,完善的公益诉讼制度对于推进环境保护、激励社会参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要弱化行政权力对环境诉讼案件的干预,强化公益诉讼的社会参与和支持,注重环境公益诉讼规则设计的科学性和体系性,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社会参与的社会保障制度,唯其如此,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目的才能实现。

  • 标签: 常州毒地案件 环境公益诉讼完善
  • 简介:近二十年来,随着中国大陆清代州县司法档案的日渐开放,相关研究受到学界瞩目,并逐渐成为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显学”。不过,其间些问题亦值得再思考,以推动该研究领域的进步深化。清入关至覆灭,时间长达两百多年(1644-1911),空间广及蒙古、西藏、新疆及内地十八省等地。在不同时间与空间,清帝国的法制有某些以贯之之处,同时也呈现极大差异,法制风景线多姿多彩。但是,长期以来,有关清帝国司法领域的诸多研究,往往忽视上述时间与空间差异。

  • 标签: 时间与空间 司法档案 帝国 州县 清代 参与者
  • 简介:<正>《法学》1983年第四、五期连载了李光灿同志为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而写的长篇文章《马克思主义与刑法学》。编辑部在按语中把它作为马克思主义刑法学的重要论文郑重地向广大读者推荐。但是,当我认真读了该文之后,对其中些理论观点是否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却不禁产生了疑问。特提出来与李光灿同志商榷。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刑法学 马克思恩格斯 犯罪 社会秩序 施蒂纳
  • 简介:<正>、国际私法作为规范国际社会发生的各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个法律部门,对于促进和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是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在早期,国际私法因受封建——属地主义的严重影响,仅有的少数几个国家(如法国、德国等)的有关立法,都十分强调适用自己国家的法律,因而尽管国际私法的宗旨本在于解决各国法律之间的抵触,求得国际民事生活的安全和稳定,却因彼此国际私法制度的歧异而并不能收到实际的效果。所以,从18世纪中叶起,意大利政治家、法学家孟西尼便倡导通过国际条约,制定统的冲突法,以使各国在法律适用制度上得到协调。但到底受到当时国际社

  • 标签: 趋同化倾向 法律适用制度 国际经济技术 法律部门 中国国际私法 人身关系
  • 简介:、导论自欧盟[1]生效以及司法与内务领域的欧洲政策被描绘出轮廓以来,司法与内务发展成为欧盟立法的主要领域之.现在,我们又处在个重要的历史性壮举的开端.2003年6月,欧洲议会达成了建立欧洲宪法的草拟性条约.对于未来的欧盟条约使用"宪法"这个术语并不仅仅是个装饰.这成就使我们明白,欧盟体化必须根植于个条约性的文件中--这个条约性的文件不仅仅与欧洲人的公民身份有关,也与司法等内容有关,而且还要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和司法与内务有关的领域,这个结果承认了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的协调以及跨国合作不能排除正当法律和公正审判原则的协调.

  • 标签: 刑事法律 欧洲 法律公正 刑事诉讼 刑法 立法
  • 简介: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务中,刑法解释的任意性难题和多义化难题已然越来越突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民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同时也制约了我国刑法学的进步发展。导致目前刑法解释理论难以克服任意性与多义化难题的理论症结,方面是因为它们未能准确区分法的"发现"与"证立"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另方面则是由于它们都属于种"独白式理解"。要想缓解或克服刑法解释的任意性与多义化难题,需要某种方法论上的觉醒,亦即实现从"发现"到"证立"的转换以及由"独白式理解"到"沟通式理解"的转变。法律论证理论无疑为这种刑法方法论的觉醒提供了条可能的进路,这就要求将刑事司法裁决理论的重心,从传统对刑法文本规范的解释转移到对刑法裁判规范的理性证成上。

  • 标签: 文本规范 裁判规范 刑法解释 法律论证
  • 简介: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蔡鸿铭认为:犯罪学研究表明:初始犯罪的年龄越小,进行再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建立未年人司法制度的工作十分必要。犯罪的未成年人要为自己所犯罪行承担责任,但保护的前提应贯穿司法实践的始终,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处理应该与对成年罪犯的处理有本质的区别。具体措施为:、加强少年法庭体系建设。200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少年法庭工作进步规范化。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司法制度 人文关怀 犯罪学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 简介:<正>共同犯罪中,只有多个被告人多次稳定致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能否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各地由于认识不,执法偏差较大,有的认为:虽有多个被告人多次稳定致的供述,但归根到底还只是“被告人供述”,没有相应的证人

  • 标签: 被告人供述 共同犯罪 同案 运用证据 司法机关 定罪量刑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第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初步学习以后,我们对此条款有如下意见:第,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公民进行财产登记方面的法规.只有《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说明法律没有规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惩治贪污 补充规定 贿赂罪 合法收入 差额巨大
  • 简介:在1860年代,公司常常被中国官员用来指称西方的商行。中国的商人也常常把这个词作为他们向国家寻求对发展现代中国企业的支持的讨论基础,比如说郑观应就是如此。

  • 标签: “公司” 十九世纪末 合伙 信任 家族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