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强调法治的时候,程序问题就提到了重要位置。因为程序的合法比实体的合法更不易实现。但离开任何一方面,都不存在法治。程序问题在我国一直疏于关注。人们习惯性地称程序法为辅助法,程序为手段,似乎他们从来就没有也不应该有自己的独立价值。程序的目的确实在于实现实体,程序法也确实有服务于实体法的功能。但这并不否定程序的独立价值。本文试图以实证的方法,探讨一下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
简介:王若磊在2016年7月29日《学习时报》撰文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社会最具正当性的治理方式是法治,而法治是最典型的程序之治。法治最重大的特点体现在其较高的制度化水平,它借助严密的组织、严苛的程序、
简介:西方传统诉讼文化中诉讼的价值取向在于通过适用法律实现正义,诉讼文化、法律文化自然也有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之分, 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伦理性
简介: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庭前会议程序,有助于提高法庭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刑事诉讼程序的精细和科学。由于《刑事诉讼法》规定较为笼统,因此,对新规定的理解和在实践中的适用值得进一步探讨。
简介:司法鉴定具有专门性,技术性,认识性和科技发展同步性等品性,与社会大人的沟通只能借助于外在的程序。西方国家用统一鉴定或分别鉴定模式来确保司法鉴定的权威。我国在程序转型中出现的司法鉴定信任危机,源于法律的失语和制度的缺位,建议建构保障司法鉴定权威的具体制度和程序。
简介:从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立法者均对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关系作出判断和取合。一种极端的做法是片面追求实体的公正,忽视程序公正,即无论中间过程怎样,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手段,只要结果公正,这就是司法公正,这曾经是大陆法系国家诉讼制度的传统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诉讼制度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
简介:
简介:本文从程序角度对国有企业兼并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文章认为:我国现行有关兼并立法对兼并程序的规定是相互冲突的,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论证了兼并协议、公告、评估、合同、登记等程序的具体内容及其必要性,以完善我国企业的兼并操作。
简介:我国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已经无法保障鉴定意见的客观中立,应当在尊重传统和保障前瞻性、配套性和可行性的思路下进行改革,包括赋予当事人完整的鉴定申请权、鉴定被拒绝时的复议权,对决定机关的启动裁量权予以限制,并考虑引入技术顾问增强参与性和鉴定意见的可接受性。
简介:经济法司法化是形式司法与实质司法的统一,两者分别由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进行保障。经济法中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在结构组合上的非均衡性与动态性决定了两者在经济法司法化中的地位与功能不同。现阶段,应当看到诉讼程序功能的有限性,而非诉程序对经济法司法化则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由经济法的特殊性决定,特别诉讼制度的建立并不是经济法司法化的主要途径,经济法司法化最终依赖于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的共同保障。
简介:违反行政程序的原因,有基于法定的原因,也有违反了正当程序理念要求的原因,相应的违法形态也不相同。违反法定程序中主要涉及对法的范围的界定,违反正当程序原则中涉及到对该原则内涵的界定。通过对违反行政程序原因与表现形态的分析,推动立法的完善与司法的全面适用。
简介:现代国家普遍实行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的就职宣誓制度。就职宣誓仪式本质上是宪法规定的权力转移程序,其作为一项宪法实施程序规定在宪法中,具有程序性的价值。庄重和公开的就职宣誓仪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仪式参与者和公众对权力转移的认同感,强调国家权力行使者角色的成功转换。就职宣誓制度赋予权力转移的合法性,对国家权力转移具有规制性价值,承担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功能。
简介:现代行政程序法的产生与发展标志着行政法治理论的成熟和人们对程序独立价值的深刻认识。现代行政是与民主法治分不开的,只享有行政权力,不承担行政责任,谈不上“法治”;只有服从行政权力的义务,没有获得权利救济的途径,谈不上“民主”。行政法治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行政程序法治;而行政程序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又决定于行政程序法律责任的实现。
简介:<正>建国40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坚持和实行死刑复核制度,对于坚持少杀方针,贯彻限制适用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准确地适用死刑,严防错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复查和最后核准死刑案件的特殊程序。其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的审查,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和裁定,改
简介:命题是一门科学,考试是一门学问。高考命题总是以问题为中心,通过设置具体的问题情境,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然而,不少考生在应对高考政治非选择题时常常不由自主地出现张冠李戴,答非所问;漫天撒网,东拉西扯;重复啰唆,挂一漏万;堆砌观点,脱离材料;思维混乱,条理不清;表述不准,层次不明等失误,
简介:<正>即使以非专业人士的眼光来看,西方人在过去八百多年里构建的两种刑事程序之间的重大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而当比较法学家把视线从欧洲大陆转向英语国家时,他震惊地发现,在同一法系中,各国刑事诉讼程序也呈现出显著的多样性。将两种刑事程序之间的难以数计的显著差异逐项列举,这相对来说还算是比较简单的事情。真正极具挑战的是探究这些具体的制度差异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两大法系更为深层次的差别,即对司法、秩序与法律之本质的不同构想。
简介:我们可以将行政程序违法界定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行为活动过程中违反正当程序, 2.行政机关违反正当程序的一般原则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长期以来,该法对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实现形式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20条
试论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
治理现代化须恪守程序正义
刑事程序中的技术侦查之研究
庭前会议程序的解读和适用
论司法鉴定权威的程序保障
程序公正: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证
论刑事证据审查的程序和规则
论国有企业兼并的法律程序
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改革刍议
非诉程序与经济法司法化
论违反行政程序的原因与形态
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
就职宣誓制度的程序性价值
行政程序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几个问题
高考政治非选择题解题程序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论
国家权力结构与比较刑事程序
论证据制度中的程序保障问题
基于有关行政程序法律责任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