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我国采用或者介绍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著作中,通常将"构成要件"理解为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第一阶层(构成要件符合性)中的"构成要件",其乃是犯罪成立的一个条件,而不是全部条件。这基本上也是德国和日本刑法学的理解,没有问题,正如德国学者罗克辛(Roxin)教授在一本刑法入门书中写道:"只需要认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乃是可罚性的首要条件,即已足够。"不过,之所以在我国产生三阶层和四要件之争,以及之所以在大陆法系刑法学中会出现构成要件和违法性之间乃至和罪责之间关系的变化,和德国刑法学中构成要件论的演变有紧密关系。为了理解构成要件究竟是什么,并把握相应争论的背景,有必要梳理德国刑法学中构成要件论的演变。只有把握住了历史,才可认知现在。仅当如此,我们对构成要件论的理解才能达到一定的深
简介:对于自然巨灾,任何单方面的力量都是有限的,必须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和保险公司等各方力量,构建多元化的减灾救灾机制。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社会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走政府、社会与市场相结合的道路,是提高救灾水平和效率的一条出路。多元化减灾救灾机制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多中心治理理论。从政府、社会、市场(保险公司)、国际救援力量四类主体上对多元化的减灾救灾机制展开理论与实践上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进而建议在总结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经验基础上,制定一部集灾害预防、灾害紧急应对和灾后重建为一体的自然灾害应对根本大法,促进我国防灾和减灾救灾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体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