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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行刑法贿赂犯罪的罪名体系是以犯罪主体和对象为标准建立的,存在较大的缺陷,为完善这一罪名体系,本文认为必须以犯罪客体作为划分标准,对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整合,分别纳入公务贿赂罪、商业贿赂罪和行业贿赂罪中.

  • 标签: 公务贿赂 商业贿赂 行业贿赂 经济贿赂 单位贿赂
  • 简介:基于范畴和目的之融合而构造的犯罪范畴体系是一个立体而非平面的体系。其内部纵向由低到高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中心范畴三个层次构成,基石范畴是存在于中心范畴之中的作用起点;横向是由肇始于基石范畴的若干中心范畴所组成。整个范畴体系的作用机理是按照先纵向作用后横向运行的规则运作的,这符合先事实判断后价值判断、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主张,是对德日三阶层体系的修正和完善。

  • 标签: 犯罪论 范畴 构造 体系
  • 简介:犯罪体系”是为了制作和完善刑法总则而存在的。“共犯体系的试金石”,“犯罪体系”是随着有关共犯的现实需要而变迁的,不存在超越历史和社会的不变的“犯罪体系”。提倡“从问题的思考转向体系的思考”,努力探索使各个事案的结论达致妥当的犯罪体系

  • 标签: 犯罪体系 共犯 体系思考 犯罪 日本 刑法总则
  • 简介:<正>当前,我国刑法处于知识转型时期,正面临着扬弃苏俄刑法学知识进而接受德日刑法释义学的局面,反映在犯罪体系上则表现为从四要件犯罪体系向三阶层犯罪体系的转变。为什么这是不可阻挡的潮流与趋势?只能是因为我们在追求更为科学的刑法学知识,并建构更为完善、精确、人性的刑法体系。而刑法规范是建构整座刑法学大厦的基础,离开了刑法规范空谈犯罪体系只会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那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违法性 刑罚制度 宾丁 行为范围 阻却事由
  • 简介:犯罪体系是整个刑法学理论的中核.大陆法系的犯罪体系概念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差异.犯罪体系是将有关刑法学的个别认识按照逻辑关系加以整序,使看似无序的犯罪成立问题易于把握.在理想的封闭体系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开放的犯罪体系是最佳的理论选择.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开放的犯罪论体系 大陆法系
  • 简介:关于犯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行为构成犯罪,以犯罪构成要件的满足为条件.暨任何行为,凡是符合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就成立,反之亦然.笔者认为,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要件;而否定性要件应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因此,所谓犯罪构成就是指依刑法之规定,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条件的总和,而一定的成分以及有序的组合就是犯罪构成要件体系.

  • 标签: 犯罪构成要件 行为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法学界 否定性
  • 简介:刑法中的犯罪体系,依据其是根据事物本身论理还是根据一定目的而建立,可分为范畴和目的犯罪体系是范畴还是目的,是形式犯罪与实质犯罪的原点问题。要解决形式与实质犯罪这一新的刑法学派之争,必须联系犯罪体系的范畴与目的予以考察。现代刑法提倡目的犯罪体系,同时,由于刑法法益保护目的的要求,在判断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上,它要求由以往形式判断转向从处罚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角度来理解刑法中的构成要件。这种基于实质可罚性把握的犯罪体系即为实质目的犯罪体系

  • 标签: 范畴论 目的论 形式犯罪论 实质犯罪论
  • 简介:在三阶层犯罪体系的发展历程中,故意经历了由罪责要素到构成要件要素,再由构成要件要素分裂出罪责要素的过程。在三阶层犯罪体系下,将故意纳入到构成要件阶层可以说已经成为德日刑法理论的多数说。这不仅是行为无价值的当然结论,而且从修正的旧过失出发,即使是结果无价值也与构成要件故意不冲突。相比从构成要件的犯罪个别化机能、目的与故意的关系以及未遂犯的故意等角度入手,从构成要件过失推导出构成要件故意的做法更具有说服力。而责任故意概念的提出导致故意具有双重的机能,使得在解决假想防卫等问题时,理论之间更加的协调。

  • 标签: 构成要件故意 责任故意 修正的旧过失论
  • 简介:犯罪体系是刑法知识的主轴,因此,犯罪体系的去苏俄化是刑法知识的去苏俄化之关键所在。苏俄四要件的犯罪体系形成过程中存在以皮昂特可夫斯基为首的教科书派和以特拉伊宁为代表的反教科书派之间的观点冲突,我国犯罪体系的苏俄化,主要是受到苏俄教科书派的影响。对苏俄犯罪体系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反思性思考:一是分则与总则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体系的分则性思维与四要件犯罪体系的总则性思维的对立;二是违法与责任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体系的规范与四要件犯罪体系的存在的区别;三是出罪与入罪的关系,在三阶层的犯罪体系中,出罪与入罪经过三重审查:在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将那些不具备构成要件的行为予以删除。在违法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但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予以排除。在有责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但不具备有责性的行为予以删除。在三阶层的犯罪体系的构造中,前一要件独立于后一要件,因此每一个阶层的判断都是独立的判断。尤其是在违法性和有责性中,将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予以排除,在入罪过程中实现出罪功能。而四要件的犯罪体系只是论述了正面的犯罪成立条件,把正当防卫等出罪条件置于犯罪体系之外,因而具有功能上的缺陷。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去苏俄化 总则与分则 违法与责任 入罪与出罪
  • 简介:<正>犯罪体系的实质内容,取决于犯罪的实体。[1]异于德日实体刑法中仅提出对犯罪定性的要求,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对犯罪"量"的要求,如总则中的"但书"、分则中的数额较大等。虽然,分则中"量"的规定一般可直观地理解为对不法"量"的规定,但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S=kIZ 德日刑法 期待可能性 违法性 正当化事由
  • 简介:20世纪以来,两大法系犯罪体系形成了三种模式,即两分制、三分制与四分制。普通法采取的是两分制犯罪体系,但这种犯罪体系存在较大缺陷。与普通法两分制犯罪体系不同,美国《模范刑法典》采取了一种三分制犯罪体系,其克服了普通法两分制体系的缺陷,因此更为科学。《模范刑法典》三分制的犯罪体系和德国刑法的三阶层犯罪体系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均存在共通性。三阶层犯罪体系具有体系性、逻辑性和实用性的优势。作为我国通说的四要件犯罪体系存在体系性不足、逻辑性不强和实用性不佳等重大缺陷。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采用更为科学的三阶层犯罪体系

  • 标签: 《模范刑法典》 普通法 两分制 三分制(或三阶层)
  • 简介:所有法律规定为犯罪并予以处罚的行为都具备两个要素,大部分学者认为心理要素的内容是对犯罪法律性质的明确,许多当代学者认为法律要素不属于犯罪

  • 标签: 二元论体系 体系介绍 法国犯罪
  • 简介:我国《刑法》对“直接性期货犯罪”罪名的设置,采取了与证券犯罪合并规定的方式,即在相应条文“证券”二字后面加上“期货”二字。学者大多批评这种做法,主张应将期货犯罪罪名从证券犯罪中分离出来。实际上,作为金融犯罪的两种特殊形态,二者在罪名上的“分”与“合”只是立法技术问题,构建独立的期货犯罪罪名体系才是问题的关键。

  • 标签: 期货犯罪 证券犯罪 罪名体系
  • 简介:学界有关犯罪构成体系的学派之争主要表现为平面体系与阶层体系之争。犯罪构成要件的判断次序不代表犯罪构成体系的逻辑性。不影响评价结果。根据逻辑推演模式不同,犯罪构成体系分为分解式犯罪构成体系与合成式犯罪构成体系。前者在逻辑推演上表现为由总到分,犯罪是支命题。后者在逻辑推演上表现为由分到总,犯罪是联言命题。德日等国与我国通行的犯罪构成体系分别属于分解式犯罪构成体系与合成式犯罪构成体系。不同的犯罪构成体系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分解式犯罪构成体系的基本逻辑构造是,通过对犯罪观念形象分别进行事实限制与价值“褪色”,推演犯罪成立:合成式犯罪构成体系的基本逻辑构造是,通过对行为分别进行事实概括与价值“着色”,推演犯罪成立。

  • 标签: 犯罪构成 逻辑推演模式 合成式犯罪构成论体系 分解式犯罪构成论体系
  • 简介:我国通说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从苏俄刑法学移植而来的。然而,这个理论却肇始于德国,并在移植到中国后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被中国化了,因而该理论被冠以“苏俄化”的标签是不应该的。四要件与三阶层犯罪体系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它们所赖以建立的哲学基础不同,该犯罪成立理论与刑事法治领域的人权保障状况没有直接关系,一国的人权保障与该国的制度设计存在直接关系。重要的是,在主张“去苏俄化”的学者内部,还没有提出新的犯罪体系取代通说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因此犯罪体系“去苏俄化”这一观点本身并不恰当。

  • 标签: 四要件 三阶层 犯罪论体系 “去苏俄化” 批判
  • 简介:三阶层的犯罪体系是典型的阶层式理论体系,其不仅区分违法与有责,而且确定了二者的位阶关系,即从违法到有责去检验犯罪的成立.这种阶层式的犯罪体系在方法上要求两种重要的位阶关系,即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而四要件犯罪体系并未区分违法与有责,各个要件之间也没有确定的逻辑关系,容易以社会危害性的价值判断凌驾于具体构成要件的判断,导致根据惩罚需求强行入罪的情形.同时,其强调以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认定犯罪,实务中往往从主观切入,不仅不能揭示犯罪的本质,而且容易导致主客观互相补充以及整体的思考方式,易导致错案.通过比较优劣得失,可以说,阶层式犯罪体系由于具有阶层之间位阶关系的内在逻辑性,因而拥有相当的实践优势,其能合理解决共犯问题,有助于判决书充分说理,也有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

  • 标签: 阶层式犯罪论体系 位阶关系 违法 责任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
  • 简介:<正>一、旧题新议:"司法说理"的国际境界"司法裁决应否说理"(定性)已是学术与实务的老话题,通说答案也是肯定性的,剩下的问题便是:"司法应当如何充分说理"(定量)以及究竟怎样"说"才算"充分"(方法)。学界喜欢追逐新话题而淡忘老话题:新话题似乎更具"吸引力",而旧话题太具"竞争性"。重拾老话题需要勇气和功力;不论是定性、定量还是方法分析,重拾"司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司法问题 危害人类罪 类罪名 战争罪 证明标准
  • 简介:在理论多元化的当今时代,犯罪体系选择的本质乃是形成法学通说。而犯罪体系通说之形成与该国当下刑法的终极价值之间存在着内在关联,价值导向内在性地决定着某种犯罪体系的外在建构及其理论价值,在不同犯罪体系对立之时,应把价值共识作为犯罪体系选择的判断标准。从本体上看,犯罪体系乃是犯罪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的有机统一,其功能在于帮助法官明确罪与非罪之判断标准及法律方法。随着人权原则成为当代刑法的基本价值立场,由于“三阶层”在犯罪标准之外,同时重视法律方法的运用,比“四要件”更有利于实现人权原则,因此,应成为中国犯罪体系的选择。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价值共识 法律方法 人权保障 规范构建
  • 简介:犯罪体系具有指导功能、限制功能、检验功能、展示功能等四方面的功能。以功能的标准衡量,可以发现我国四要件理论并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些基本功能,因而有必要进行改造。目前的改造方案,大致有坚持平面思维的改造、进行阶层式改造、移植说三种。随着各种改造方案的提出,四要件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犯罪体系在中国的发展,呈现两个基本趋势:一是进行阶层化改造的努力得到更多人赞同;二是在满足控辩对抗方面迈出关键步伐。

  • 标签: 犯罪论体系 四要件说 阶层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