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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6年.桂平市检察院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年其查办涉及征地拆迁、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1件29人。其中,查办农村办危房改造领域涉农职务犯罪12件16人。涉案金额超过20万元的大案共8件。涉案人员全部得到了有罪判决。

  • 标签: 桂平市 职务犯罪案件 官员 危房改造 执法办案 征地拆迁
  • 简介: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互联网最大的意义之一是把软件、信息等的生产过程去中心化,或者说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从而通过分摊到个人用户的方式大幅度降低生产过程的成本。然而分散却又导致了传统版权(copyright)制度的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开源软件在整个产业链中正在占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仅仅是作为对抗商业巨头的自由主义战士,同时也是回应了市场中长尾的需要。而商业巨头的营销体系中,无论是作为业务种类还是营业收入来源,开源软件也都在变得越来越重要。一者是为了解决版权成本问题,二者是维护开源软件的版权,以copyleft的方式作为开源软件对抗商业软件入侵的有力工具,GPL系列协议(包括GPLAffero,LesserGPL,GPLv3等)以及CC协议(CreativeCommonsPublicLicense)等应运而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方案。中国的开源社区发展相对较晚,然而随着整体互联网成熟度的上升,中国必然也将面临越来越多的与开源相关的法律纠纷,此时会越来越多地涉及GPL协议,不断成长的开源社区也会更加关注自身的版权利益。虽然按照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规定,GPL协议仅原始英文版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版本,但是为了帮助更多的人了解GPL协议相关的规则和制度,推动和保护中国开源社区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统一现在对GPL协议的不同翻译、建立对该协议理解和交流的共同平台,译者认为从法律的视角对GPL进行翻译是很有价值的,而这也正是译者所努力达到的目标。时至今日,GPL协议已经更新到了第三版,相关条款设置颇为严密复杂(不少条款都是为对抗商业软件而添加的);英文中部分专业名词在中文里尚无统一的对应译法,或者无对应的概念,而句法结构又与中文颇为不同,故而翻译中虽努力翻译得"更像中文一些",却离"信达雅"的标准相去甚远。译者水平所限,不足之

  • 标签: GNU 被许可人 自由软件基金会 开源社区 商业巨头 复制件
  • 简介:无庸质疑,录音录象制作者对其制作的作品来说,其具有的资金含量、智力含量、甚至于因资金投人而产生的可得利益含量都应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为此《著作权法》第47条有这样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标签: 侵权归责 赔礼道歉 可得利益 停止侵害 《著作权法》 著作权人
  • 简介: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说认为,本款是对教唆未遂的规定。教唆未遂是指教唆人以教唆的故意实行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的人未知悉其意思;或虽知悉其意思但未因此产生犯意;或虽产生犯意但未着手实行犯罪。简言之,本款处罚的对象是正犯未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下的教唆行为。但是,

  • 标签: 教唆行为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性质 减轻处罚 教唆未遂
  • 简介:对于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解释,学界存在基于共犯独立性说、基于共犯从属性说以及基于单一正犯体系三种路径。我国刑法采取的是一种规范的、功能的单一正犯体系,根据这一体系的理论,应当将刑法第29条第2款解释为"被教唆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没有得逞"。从这个意义上说,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只是一个注意规定,即在没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事实上也可以直接适用刑法关于犯罪的预备和未遂的规定对教唆预备和教唆未遂进行处罚。

  • 标签: 刑法第29条第2款 共犯独立性 共犯从属性 单一正犯体系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第28、29条不仅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增设了独立的刑事责任,而且引入了共犯行为正犯化理论,对网络安全治理起到积极作用,但司法适用中仍存在对明知的认定和刑罚失衡等困境。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因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犯罪模式也会有所区别,应进行类型化入罪探讨,进一步明晰不同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问题,有助于司法实践准确定罪。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刑法修正案(九)》 安全管理义务 共犯行为正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