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3月,我写了一个《恢复"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权利——我对修改宪法的一点建议》,并在《同舟共进》第6期全文发表。文中回顾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产生的过程,我国第一部宪法中公民居住和迁徙权利的条款是何时以及怎样被删除的,以后多次修宪均未恢复公民这一权利的情况。文章最后郑重地提出了恢复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条款的建议。这篇建议已郑重委托厉以宁委员送交人大常委会。公民必须享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权利,是我近二十余年研究劳动就业和城市化问题必然得出的逻辑结论。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使这一理沦成为迫切的实际的要求。近十
简介:到本世纪末使全国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是邓小平同志70年代末提出、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确定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党的第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到2000年实现农村小康的具体要求。即:“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基础上,使广大农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逐步实现物质生活比较富裕,精神生活比较充实,居住环境改善,人口素质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