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代胡广《胡文穆公文集》卷一九《记高昌碑》一文中,载有陈诚于高昌获得的《大唐故伊西庭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刑部尚书宁塞郡王李公神道碑》。这是研究安史之乱后北庭与河西的极为重要的文献。根据碑文内容可知,李元忠出身河东,原为河西节度使杨志烈的亚将。凉州陷落后,河西节度使杨志烈赴北庭徵兵,被伊西北庭留后周逸害于长泉驿。随后李元忠率领河西军将为杨志烈报仇,枭首周逸,也实现了河西势力对于伊西北庭的控制。自大历二年起,李元忠正式出任伊西北庭节度使,至其贞元元年去世,主政北庭十八年。其间,唐朝使者分别于大历二年、五年、八年及建中三年到达北庭。李元忠也实现了为唐朝坚守的目标。
简介:本文明确了"社区""群体"和"个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5条)的三重奏常常被简化为"社区"的这一现状并试图矫正。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可以使用首字母缩略词"CGIs",或者强调群体和网络的重要性,甚至调用"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工具。但如果这种简化情况不能避免,则可以利用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没有定义"社区"这一点,用"遗产社区"(欧洲委员会2005年《文化遗产社会价值框架公约》第2条)的概念替代"社区"——尤其是在引入了人与组织的网络这一观念的佛兰德政策变体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式的流动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