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目前,我国的教育在不断的完善,生命科学的教学在不断的完善, 生命科学中的许多科学说明诉诸目的论解释,对此,主流的观点趋向于一种历史性探讨,即寻找造成功能差异的演化机制以及控制这些程序逐代变化的规律。然而,这种途径受到自然化目的论研究路径的诘问。重新考查终极因,剖析目的阐释的逻辑困惑,得到如下理解:“目的”概念是指逻辑上的优先性而非时间上的优先,它并不为存在提供必然性的原因,而是探求如何可能,强调有关可能事态的模态,并考察某一状态产生某结果的倾向是否强化了机体再生产的趋势;目的反映了“未来实现的事”对“既有事件”的约束。目的概念与因果说明之间具有不可还原的异质性,二者构成了不同视角的科学说明。目的的不可替代性体现出生物学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其自身的科学基础,因而不能被其他已有学科的科学哲学所支配。
简介:摘要:无因管理制度作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在学术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我国的《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制定与颁布,都对无因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并且随着司法的发展,对于“无因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从一开始的较为粗略,发展到现在越来越全面。因此,我们也有必要对无因管理中一些概念性的问题及属性进行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本文结合《民法典》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拟对“决定”无因管理成立的“管理意思”、无因管理中的“受益人真实意思”、“必要费用”等进行探讨,以求在学理上更好理解、在实践中更好运用无因管理规则,合理保护本人和无因管理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