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问:江苏南通市宋海峰我是一名建筑工人,请问建筑总包公司和分包公司支付工资时各有什么责任?答:文件规定:“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下同)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简介:一、国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在目前关于国家安全的讨论中,人们常把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等作为国家安全的基本内容,而忽略了一个比这些内容更为基本的内容,这就是国民安全。从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来看,任何一个国家要作为国家存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人口,即一定数量的国民。没有国民也就没有国家。因此,无论什么时代,什么情况下,也无论一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如何,国家安全都必然包括国民安全。没有国民就没有国家,没有国民安全也就没有国家安全。国民安全不仅与领土安全、主权安全等一样是国家安全的“源生内容”,而且还是比国家安全其他方面的内容更为根本的“核心内容”。所谓国家安全的“源生内容”,是指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下任何形式的国家都必须包括的基本安全内容。因此,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即领土、人口、主权,便成了国家安全最基本的源生内容,这就是领全安全、国民安全、主权安全。因此,国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源生内容”。同时,由于国民不仅是国家产生时就成为国家的构成要素,而且在国家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它始终都是国家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因而国民安全又是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此外,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