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9月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回答世界經濟論壇主席施瓦布關於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問題時表示,中國將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增強金融監管機構的協調性,並且擇機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能夠強化對商業銀行的風險約束機制,從而有效地保護存款人利益,穩定金融秩序,因而很早就受到重視。早在1993年,我國已在《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此後,我國的立法者和專家學者都對此進行了大量研究。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人民幣存款餘額已逾百萬億。隨著存款的不斷增長,建設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以防範銀行金融風險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醞釀已久的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一事再度被提上日程。今年6、7月間,中國人民銀行接連表示,將積極研究制定《存款保險條例》,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本期特選取朱大旗教授、李慈強博士有關存款保險立法的文章,借鑒國外的成熟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實踐,探討中國國情下存款保險制度設計的路徑。
简介:明清时期苏州地区工商业繁荣昌盛,贯通海内,具有代表性和特殊性,是彼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个缩影。伴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明清苏州工商业中介组织也应运而生,并经历了从牙行到公昕的制度转换,这种制度转换背后的实质性意涵,是公昕对牙行职能的承继与创新。牙行的行业准入职能具有强制性、模糊性和针对性,公昕的行业准入职能则具有自愿性、明确性和广泛性。牙行的市场规制功能以市场价格为导向,公昕的市场规制功能则以市场规则为导向。公昕还具有独特的生养死葬和供奉祭祀职能。从牙行到公昕的制度转换与职能演进,在一定程度上昭示着明清时期工商业运行模式从自由散漫到政府管控再到行业自治的发展历程。这种由外而内的结构功能转变,正是明清时期工商业法制发展的有力见证,也为当代中国工商业的自治与规制提供了有益的历史启示。
简介:对'跟单托收'中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法律关系的界定素无定论。学理上存在无直接合同关系、间接代理关系、复代理关系几类学说。在法律层面,托收惯例并无明确界定,各国依其国内法界定这一关系。'无直接合同关系说'与'侵权关系说'在各国国内法下并无很大差异,而'间接代理说'与'复代理说'则差别较大。在司法实践中,对此关系界定存在无直接合同关系、代理关系、侵权关系三种界定模式,我国主要采用复代理说。'无直接合同关系说'一直是传统主导观点,晚近司法实践已凸显其无法合理保护委托人利益的缺点。'间接代理说'和'复代理说'其本质都是在当事人间并未订立合同的背景之下以法律的一般规定去推导二者关系,难免存在纰漏。'侵权关系说'存在适用范围的局限性,运用得当方能发挥其作用。鉴于此,只有重新审视各观点之利弊,更新国际惯例与国内法的相关规定,才能明确赋予委托人直接诉权,从而平衡委托人与代收行的利益,促进国际托收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