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家庭是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的和谐,首先家庭内部必须要和谐。家庭好比一个健康人的肢体一样需要由无数的健康细胞组成,家庭暴力则是病菌破坏细胞。在西方国家平均每6秒至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可以说,家庭暴力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家庭暴力看似是家庭成员血缘关系之间的家务事问题,但却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它不仅是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破坏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而且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的大局,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的、不协调的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破坏力,阻碍社会发展的进程,对此,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虽然人们对家庭暴力问题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认识并在一定范围和领域进行了探讨与研究,但从总体情况上看,目前人们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知程度不够、研究及其针对家庭暴力问题所采取的防止对策和措施不力。所以对家庭暴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因为反对家庭暴力是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的新课题。
简介:随着家庭在氏族社会内部的出现,家庭身份便与氏族成员身份相互对峙,呈现出其最初的"私法人格"属性。在古代罗马国家,私法人格与家庭身份相互融合性;公法人格与私法人格之间的关系,本质为国家公权与家长权的动态对峙。及至近、现代社会,随着理性哲学的兴起,以及私人领域"社会"与"家庭"的分化,由于公法人格与私法中的社会人格具有共同的理性基础,在民法中被冠以"人格"的称谓;而私法中的家庭人格则因其妥协、包容的特性,掩盖了法律人格的理性基础,被民法从"人格"的概念中剔除,"人"、"身"两立的格局从而形成。相应的,人格与家庭身份遂成为近、现代私法领域人之存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