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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了保护占有,《物权法》245条规定了占有返还请求权与占有妨害请求权,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将占有返还请求权的存续期间限定为1年。其中,占有返还请求权与占有妨害请求权性质上属于物上请求权,统称占有保护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属于侵权请求权。本文结合学理与判例对该条文的解释与适用进行评注,列陈两类占有保护请求权的适用前提与法律效果,厘清占有保护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并分析245条与其他规范的体系关联。

  • 标签: 占有保护 占有侵夺 占有妨害 损害赔偿
  • 简介:“有独立请求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独立的诉讼标的,表现为第三人于诉讼中所提出的各种具体的诉讼请求,而这些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基础便是民事实体权利。仅就“有独立请求权”这一概念而言,其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民事实体权利,且只限于实体上的救济性权利,而不可能是所有的实体权利。新民事诉讼法赋予了第三人撤销他人间生效裁判文书或调解书的权利,为了构建一套贯穿于“诉前一诉中一诉后”的完整权利救济体系,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将防止诈害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根据。

  • 标签: 有独立请求权 案外第三人 请求权 形成权 抗辩权
  • 简介:8月18日,第十四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开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图①),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图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图③)、苏增添(图④)等领导出席开幕式.

  • 标签: 中国法学会 福州 论坛 海峡 省人大常委会 政法委书记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4条增加的《刑法》69条2款,对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并罚采取了吸收原则,对管制与有期徒刑、拘役的并罚实行了并科原则。拘役虽然重于管制,但并罚时却轻于管制,这样的规定使拘役与管制的选择对被告人产生重大影响。法官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时,不得考虑并罚的结局,而是应当以刑罚的正当化根据为指导,基于案件事实、依照刑法规定、按照量刑规则,独立地对被告人所犯之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再根据刑法的规定实行并罚。《刑法》69条2款的规定,还使数罪并罚、刑期折抵、累犯、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和假释的适用产生诸多新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

  • 标签: 数罪并罚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 新问题
  • 简介:2015年11月14日-1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六反歧视研究年会”在南开大学省身楼隆重召开,来自清华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与致力于促平等、反歧视的社会公益组织代表和律师代表出席了此次反歧视研究年会。两岸四地不同领域的研究学者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和对话,以期推动反歧视法律制度的建构。

  • 标签: 南开大学 反歧视 年会 中国政法大学 社会公益组织 专家学者
  • 简介:我国目前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当宪法条文在具体化为法律后,如果出现了空白或有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选择制定新法律、修改旧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宪法等多种途径弥补,其中宪法解释的空间相对较小。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宪法解释大致有修宪前作为铺垫的宪法解释、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时作出的宪法解释以及作为填补立法空白的宪法解释。

  • 标签: 宪法解释 法律解释 立法 规范性文件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汪海燕,男,汉族,安徽潜山人,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常务理事,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双千计划”、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 标签: 十大杰出青年 个人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家 首都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由于现实中我国金融市场的“全国性”与法院组织的“地方性”这两者之间存在固有的体制冲突,因此人们期待以“去地方化”为目标之一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市场的司法环境。然而,我们应当意识到,对于金融市场法律争议案件的处理,地方法院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多层次的,并非简单地用“地方保护主义”和“反对保护主义”就可以完全概括。实证资料表明,除了纠正地方法院的不当司法行为之外,最高法院同时也经常性扮演了地方法院“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而地方法院较之最高法院则会有更强的内在激励去能动地扮演金融市场法律规则“供给者”的角色。由此,可能引致上下级法院之间关系带有更多行政化色彩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否有效回应金融市场制度需求这一值得深思的问题。

  • 标签: 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 金融市场 中央一地方关系 司法改革 司法能动性
  • 简介:为培养首都优秀青年法学人才,搭建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法学会联合主办了第二“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广泛动员、民主推荐、集中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媒体公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法学会批准,决定授予汪海燕等10名同志第二“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授予王成等10名同志第二“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荣誉称号。

  • 标签: 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表彰活动 法学家 首都 中共北京市委 社会保障局
  • 简介:王成,男,汉族,山西定襄人,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党支部书记,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副主任(挂职),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司法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大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 标签: 十大杰出青年 个人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 提名奖 法学家 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