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确定了一项关于对食品和药品的可追溯性的规定。新的规定要求供应链上的所有食品企业保留其产品的直接供应商和产品的直接客户记录。所有企业必须在一至两年内达到规则的要求,具体时间视企业规模确定。该规定要求根据产品的保质期不同,上述记录必须保留6个月到两年。
简介:近年来,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而作为一种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并具有特殊性的商品,药品价格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较强烈,价格管理难度较大的难点。下面,就药品价格过高的形成过程和目前的管理方法提出一些看法。一、药品价格过高的形成原因目前药品价格过高主要体现在厂家的实际出厂价格和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之间的差率,这一差率大大高于正常的从厂家到批发部门再到消费者的40%至IJ50%,达至IJ了70%~80%之间,有部分品种甚至翻了一至几番。给人民群众增加了负担。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较长一段时期,药品作为~种国家管理的特殊商品,其价格由国家制订。自然也不存在上述问题。自从药品经营市场开放,价格也放开了一部分,不仅国营部门经
简介:日前,国家发改委再次对医药市场进行干预,对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降价,平均降幅达到40%。自1998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已经近20次对药品实施降价,然而,政府不断采用降低药品价格的方法.而一部分药品价格却越来越贵,较为便宜的药品反而越来越少,医疗费用逐年上涨,医院的基础设施,高楼大厦也越来越奢侈。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药品招标采购、不断限制药品价格、要求医师开清洁处方等,更有令人费解的措施是,说什么要按印度的做法,要求企业把市场零售价标明到药品最小包装上,实施”明码标价”。奇怪的是,市场并没有跟随发改委的指挥棒转,在市场上.药品价格仍然显示出要么”虚高”,要么短缺,相互矛盾的问题仍然纠缠在一起。
简介:药品领域超高定价原因错综复杂,社会各界对此非常关注,反应强烈。此起彼伏的反垄断执法案件彰显了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治理药价虚高的决心,但由于情况复杂,一时偏见与误区难免泥沙俱下,褒贬不一,治理效果也相去甚远。药价虚高的治理应建立在正确归因的基础上,要"因药而异"、对症下药并"分而治之"。在国家医药体制改革总体框架下,对于市场供给明显不足的孤儿药领域,政府应该给予产业扶持、激励,此间的高价行为交由《价格法》治理;对于市场供需平衡的普通药品领域,超高定价行为的治理应该遵循《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治理。执法中的重点或者痛点包括:相关市场的界定、高价的认定、救济方案的选择等。
简介:经过前几年对药品价格秩序的整顿,药品价格的形成已逐步向市场接轨,定价形式也由政府统一定价,变为根据不同品种分别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企业自主定价。这种新价格管理框架,不仅搞活了药品的生产和流通,而且也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但由于完全由市场形成药品价格的机制尚不完善,药品价格过高、价格水平不断上涨,一直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最近,我们通过对药品价格的检查和了解,认为药品价格的既高且乱,与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有较大关系,在新的管理模式中,仍有许多尚待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管理品种过多过细。按现有药品管理目录,列入中央管理的品种就有60多个大类,每一类又有多个品种,每一品种又有多个规格。列入
简介:药品价格问题是近几年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从源头上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各级物价部门必须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药品价格审批管理权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如何发挥工作职能作用,管好当地药品市场价格是新时期物价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难点之一。对此,本文就新时期市县物价部门创新管理思路和方法,加强药品价格监管谈一点粗浅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