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对民盟宪政观的主要内容、局限性及积极意义进行了总结分析.中国民主同盟的宪政观是一个复杂的理论体系,它主要以宪法为中心同时包括:宪法与人民的关系,宪法与政党的关系以及宪法与政府的关系3个方面.民盟宪政观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首先近代宪政思想发展到20世纪40年代的必然产物;其次20世纪40年代各派政治力量相互妥协的必然结果;最后民盟内部的成员组成对宪政观的产生起了很大影响.民盟宪政观具有一定局限性,首先,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畸形发展是民盟宪政观的历史局限;其次,民盟宪政观脱离40年代的政治经济条件是其现实局限.民盟宪政观也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提供了一次使中国和平进入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尝试;其次它为建立高效、民主的现代化中国政府奠定了基础;最后它探索了一种处理现代化国家政府与人民之间关系的新模式.
简介:《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深圳成为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和深化改革的先行区。目前,制约改革的非经济因素日益突出,政治体制改革相对迟缓,突显改革的紧迫性。深圳如何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纲要》确定的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基本原则框架下,在建设“一区四市”的进程中,以非凡的胆识突破制约政治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深圳经济特区成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典范,将成为深圳落实《纲要》精神的突破口。本文全面总结了深圳改革开放三十年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深入分析了深圳在扩大民主与依法治市等方面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今后深圳民主法制建设改革创新的制度设计,即改革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升深圳基层民主的制度化水平、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的配套立法和积极稳妥地推进深圳司法体制改革等具有建设性的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