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凡是接触过戏曲音乐的人,都不免会为这样的问题困惑过、思索过:一个剧种,只有几个有限的曲调,怎么能够表现多种多样的剧中人物性格?这些曲调看来十分简单,但用来表达复杂的戏剧故事;又怎么会那样激动人心,叫人百听不厌?从专业音乐创作的角度看来,这种现象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然而这正是戏曲音乐传统的创作方式和演变方式。对于这种传统,我们到底应给予怎样的美学估价,又怎样来解释这种现象呢?历来就有两种全然相反的评价。一种认为:戏曲音乐是千篇一律的、程式化的音乐。既然它不管演什么戏、表现什么人物,总是那几个现成的曲调套来套去,就象万金油一样,足见它是不可能表现什么性
简介:一、音色的基本特点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也是听觉的艺术,每一种音乐都是由自身特有的音色构成。“音色也被称作音质,主要由每个音的‘声谱’决定的,即由每个音所含的泛音数量及各泛音的强度所决定的”。它不仅是乐音构成的四大要素(即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中的一种,也是音乐构成的前提基础之一。在这四大要素之中,音高、音强、音值通常是作曲家在创作中已经预先设定好了,是相对固定的,演唱时一般要忠于原作。然而,这四大要素中唯有音色是作者没法绝对固定的,具有相对的可塑性,这就为指挥和演唱者的二度创作留下了空间和自由。英国指挥家亨利·伍德指出:“乐谱上的标记无论怎样详细也不可能每个细节都精准,没有办法能用记号完全准确记下作曲家心理的东西。”因此,我们在合唱实践中可以积极利用音色来表现音乐并形成自己的表演风格和个性。
简介:不同时代所用的律制,对音准的标准是不同的。在有的民族调式中,存在一些特殊音高的音,如中立音。在表现这些调式时,应注意这些音的特点。从乐器学的角度来看,钢琴.小提琴,管乐由于各自构造,演奏上的特点,都会出现一些与音准相关的问题。当多声部合奏时,要注意大小三度。音准的关键是演奏者的人为调节。现在十二平均律为主导律制,应当以此为基础.需要时,略加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