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4
65 个结果
  • 简介: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建筑工程项目土建预算审查技巧,在文章中将结合影响土建预算审查因素进行分析,在文章的最后将提出若干可行的对策,以提高当前预算人员审查技巧。建设施工单位如果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那么就要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土建预算审查,应采用全方位审查方法精准的核算所需成本,合理控制建设所需全部成本,

  • 标签: 建筑工程 土建 预算 审查
  • 简介:摘要: 本文旨在研究环境执法中的证据收集与取证技术。随着环境污染和违法行为的增加,有效的证据收集和取证技术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至关重要。本研究分析了目前环境执法中常用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现场勘查、采样分析、监控监测等,探讨了各种技术在确保证据可靠性与取得合法性方面的优缺点。此外,还探讨了新兴技术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如遥感技术、大数据分析等,为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和精确性提供了新思路。综合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优化环境执法取证技术的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环境执法 证据收集 取证技术 环境保护 遥感技术
  • 简介:  【摘要】各地的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不一:有的不审查婚姻状况、有的则审查、有的则采用“宽进严出”或“严进宽出”的方法。随着《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的出台,各地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操作, 相继出台政策,不再审查婚姻状况。那么,登记机构到底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关系吗?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1 、登记机构没有审查婚姻状况的职权    《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3.4.1 条规定的询问事项中,也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的情形。进一步说明了登记机构尽到询问职责即可。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强调了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查验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且按照申请登记材料的内容将当事人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没有明确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规定。也就是说,登记机构受理业务时,只要“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并询问申请人申请的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申请人表示存在共有人,则要与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无共有人,登记机构将“依申请”受理登记。这样做,登记机构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因此,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强行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与依法行政和依法登记的要求相违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婚姻关系和财产归属的实质性审查,显然超越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职权范围,违反了《物权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登记机构不得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2 、登记机构没有能力审查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的审查,当属民政部门的职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民政部门也无从核实当事人的真实婚姻状况。其一,我国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婚姻登记基本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办理,婚姻登记档案也基本上为纸质档案,管理、保存上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现在有许多年代久远的档案遗失、无法查询。从九十年代末期至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量大、户籍迁移频繁,许多人迁出原户籍地到其他城市定居,造成了婚姻登记档案的不完备。其二,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丧偶等造成婚姻状况变动的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其三,婚姻登记系统未能实现全面联网,而婚姻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导致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地域与时间的局部性。    婚姻状况的审查,令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工作变得异常繁锁。例如:李某结婚、离婚数次,但未分割财产,如果审查婚姻状况关系的话,登记机构需要李某提供其数次结婚、离婚登记的手续,还要审查其离婚时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登记机构要从头至尾把李某的婚姻状况罗列出来,然后再判断其房屋权利归属。如涉及到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可能还需要其离异多年的配偶(还可能不止一个)签字,在现实中不具备操作性。    可以看出,民政部门尚且不能真实掌握准确的婚姻状况信息,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说,更难以审查。     3 、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后,不审查婚姻状况不会给登记机构和房屋权利人造成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11 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处分登记甚至不需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第三人为善意购买,人民法院也不支持配偶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解决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时的审理顺序问题,首次以书面形式确立了“先民事,后行政”的原则,也就是说,该规定间接排除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民事法律关系实体审查的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关约定,否则产权并不会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而仅属一方。如果发生纠纷,权利受损方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既使引发诉讼,也应先解决民事纠纷,登记机构完全可以凭生效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实质性的影响其实并不会很大。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已经实施该举措多年,不审查婚姻状况并不会带来 “不良反应”。     4 、不审查婚姻状况的好处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按照“能放尽放,能简即简”原则,精简流程材料,申请材料由原先多份逐渐减少为一份,减少办事群众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做到真正地让群众少跑路。    按照旧的做法,不动产登记时实质审查婚姻关系既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给登记机构审查方面带来麻烦,市民既不理解,也容易产生矛盾。不审查的话,有利于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减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利于减少档案存放的压力。     4.2 有利于保护申请人个人隐私     1994 年 2 月 1 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申请结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是不需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的,由申请人独自办理,作为个人隐私,特别是在当事人不愿意婚姻情况披露的情况下,我们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实质审查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是对市民隐私的一种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勿需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 

  • 标签:
  • 简介:摘要:如何保证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将是整个施工工程建设工作的核心工作之一,相应项目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图审查工作予以足够重视。但是针对时下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发展现状展开分析,可知相关技术仍较为传统,像数字化审查这样的新技术的引入和运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提升相关技术的运作效率成为了当下研究工作的重点。本文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运用探讨展开论述。

  • 标签: 建设工程 施工图 数字化审查运用探讨
  • 简介:摘要: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重点是审查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审查意见具有一定的共性,所涉及的问题也是设计人员易犯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笔者通过对审查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有助于加深对规范的理解和正确执行规范条文,以确保结构的安全性。

  • 标签:
  • 简介:摘要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它的好坏直接反映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的质量管理状况和水平,也是评定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主体结构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改进方法提出自己的想法。

  • 标签: 施工资料 存在问题 改进方法
  • 简介: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领域也逐渐开始运用数字化技术来提升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建设工程的全生命周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的手动审查方式存在效率低下、易出错等问题,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则能够通过系统化的方法提高审查效率和准确性。基于此,本文便从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的意义出发,探讨相关工作的策略,以供参考。

  • 标签: 建设工程 施工图 数字化审查
  • 简介:摘要:现如今,国内市场经济与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随之而来建筑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但在建筑项目施工筹备期,势必设计施工图纸,毕竟较为完美的设计方案才能成就好品质。基于此,建筑施工图审查设计材料为建筑项目品质监督中至关重要的步骤,同时为建筑设计实践中必不可少的流程。最终,在严格的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下,方才可提高整体项目品质安全性,避免国家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

  • 标签: 建筑施工图 审查 设计 问题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工作,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和保管将是城建业务档案一项崭新工作内容。

  • 标签: 建设工程 消防 档案管理
  • 简介:摘要:我国建筑工程快速的发展,是社会化进程的标志。当今社会建筑工程建设,十分重视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关系到建筑工程能否顺利进行。所以,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中消防设计和审核以及验收的重视,并且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本文主要针对消防安全的改革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 标签:
  • 简介:摘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工作,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和保管将是城建业务档案一项崭新工作内容。

  • 标签: 建设工程 消防 档案管理
  • 简介:摘要:在不同类型的工程建设工作中,审查施工图是一项基础工作,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却不言而喻,审查工作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公共的安全。因此在做施工图审查工作时要求相应的工作人员能够耐心细致的进行审查,但传统审查工作存在耗时长、耗费资源、监管不到位等现象。现今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模式应用在各行各业,施工图审查工作亦有望依靠数字化的力量改善上述问题。本文将从D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现状出发,针对性的给出将数字化应用在审查工作中的方式,为D市工作提供可参考的材料。

  • 标签: 数字化 审查施工图 应用
  • 简介:摘要:在不同类型的工程建设工作中,审查施工图是一项基础工作,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却不言而喻,审查工作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公共的安全。因此在做施工图审查工作时要求相应的工作人员能够耐心细致的进行审查,但传统审查工作存在耗时长、耗费资源、监管不到位等现象。现今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模式应用在各行各业,施工图审查工作亦有望依靠数字化的力量改善上述问题。本文将从D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现状出发,针对性的给出将数字化应用在审查工作中的方式,为D市工作提供可参考的材料。

  • 标签: 数字化 审查施工图 应用
  • 简介:摘要: 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具有体量大、周期长、复杂程度高、安全要求高的特点。这些特点导致核电总承包合同的变更和索赔事项远较一般工程项目更多,也更为复杂。因此在处理核电总承包合同变更和索赔时,举证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几个较为典型的变更索赔案例就核电总承包合同变更和索赔中的证据管理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优化方案,打破施工管理、设备管理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壁垒,做到更有效的协调管理。

  • 标签: 核电总承包 变更 索赔
  • 简介:摘要:轨道电路是铁路信号传输的重要设备,对于列车占用线路的情况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同时还能够给列车传递信息,从而更好地对列车运行进行协调。在轨道交通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应该要对轨道电路的功能进行完善,要对轨道电路常见的故障进行处理,从而使轨道电路保持正常运转,为列车提供各种所需信息。

  • 标签: 轨道 电路故障 处理新思路
  • 简介:摘要:于建筑工程而言,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及进行成本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关乎到自身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建筑施工成本管理过程中,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查是一个有力抓手,能够将施工成本管理中的错误和弊病有效消除,所以务必重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查,应有力落实好相关举措。本文对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结算审查内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查在建筑施工成本管理中的作用、建筑施工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进行系统性的分析论述。

  • 标签: 建筑工程 预结算审查 成本管理
  • 简介:摘 要:进入 21世纪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推动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审查。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阐述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与管理的重要作用,深入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应对策略和措施,希望为相关专业人士提供借鉴与参考。

  • 标签: 建筑工程 工程施工 审查 管理
  • 简介:【摘要】各地的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申请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不一:有的不审查婚姻状况、有的则审查、有的则采用“宽进严出”或“严进宽出”的方法。随着《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的出台,各地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操作, 相继出台政策,不再审查婚姻状况。那么,登记机构到底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关系吗?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1 、登记机构没有审查婚姻状况的职权   《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3.4.1 条规定的询问事项中,也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的情形。进一步说明了登记机构尽到询问职责即可。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强调了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查验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并且按照申请登记材料的内容将当事人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并没有明确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规定。也就是说,登记机构受理业务时,只要“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并询问申请人申请的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申请人表示存在共有人,则要与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无共有人,登记机构将“依申请”受理登记。这样做,登记机构已经尽到了“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   因此,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强行审核申请人的婚姻状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与依法行政和依法登记的要求相违背。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婚姻关系和财产归属的实质性审查,显然超越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职权范围,违反了《物权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登记机构不得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2 、登记机构没有能力审查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的审查,当属民政部门的职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往往民政部门也无从核实当事人的真实婚姻状况。其一,我国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婚姻登记基本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办理,婚姻登记档案也基本上为纸质档案,管理、保存上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以至于现在有许多年代久远的档案遗失、无法查询。从九十年代末期至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量大、户籍迁移频繁,许多人迁出原户籍地到其他城市定居,造成了婚姻登记档案的不完备。其二,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丧偶等造成婚姻状况变动的信息也无法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其三,婚姻登记系统未能实现全面联网,而婚姻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导致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具有地域与时间的局部性。   婚姻状况的审查,令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工作变得异常繁锁。例如:李某结婚、离婚数次,但未分割财产,如果审查婚姻状况关系的话,登记机构需要李某提供其数次结婚、离婚登记的手续,还要审查其离婚时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登记机构要从头至尾把李某的婚姻状况罗列出来,然后再判断其房屋权利归属。如涉及到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可能还需要其离异多年的配偶(还可能不止一个)签字,在现实中不具备操作性。   可以看出,民政部门尚且不能真实掌握准确的婚姻状况信息,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说,更难以审查。    3 、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后,不审查婚姻状况不会给登记机构和房屋权利人造成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11 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处分登记甚至不需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只要第三人为善意购买,人民法院也不支持配偶追回房屋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解决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时的审理顺序问题,首次以书面形式确立了“先民事,后行政”的原则,也就是说,该规定间接排除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民事法律关系实体审查的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关约定,否则产权并不会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而仅属一方。如果发生纠纷,权利受损方完全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既使引发诉讼,也应先解决民事纠纷,登记机构完全可以凭生效的民事判决(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实质性的影响其实并不会很大。上海、南京、无锡等地已经实施该举措多年,不审查婚姻状况并不会带来 “不良反应”。    4 、不审查婚姻状况的好处    4.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按照“能放尽放,能简即简”原则,精简流程材料,申请材料由原先多份逐渐减少为一份,减少办事群众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做到真正地让群众少跑路。   按照旧的做法,不动产登记时实质审查婚姻关系既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又给登记机构审查方面带来麻烦,市民既不理解,也容易产生矛盾。不审查的话,有利于简化不动产登记资料,减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利于减少档案存放的压力。    4.2 有利于保护申请人个人隐私    1994 年 2 月 1 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申请结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是不需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的,由申请人独自办理,作为个人隐私,特别是在当事人不愿意婚姻情况披露的情况下,我们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实质审查当事人的婚姻情况,是对市民隐私的一种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勿需审查申请人婚姻状况。

  • 标签:
  • 简介: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