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背景:1985年伊始,日商土冢本幸司随着日本经济界代表团踏上了中国的土地,多次对中国进行投资环境的考察,北京、上海、大连、福州和厦门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几经选择、谈判,1986年6月,他与当时的福州市建工局洽谈,创建了日方出资76%的福州榕东活动房有限公司,由此开始了他在中国整个投资事业的发端。在这家公司.这位日本人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措:他多次向福州市委提出请求,“请派一位共产党书记来‘榕东’!”
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让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刖。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证券公司股权而变更的证券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