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但语言障碍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刑事诉讼效率及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平等实现。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机关都将双语诉讼作为保障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语言文字权利的主要途径。双语法官、检察官进行诉讼的实践中出现了人员严重不足和断档流失以及难以胜任翻译工作、翻译质量不高等问题;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的实践也暴露出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少数民族被追诉人诉讼权利方面的不足和规范少数民族语言诉讼程序方面的缺陷,特别是翻译制度的缺失,使得这些问题尤为棘手和突出。建立翻译人员信息库和完善双语司法模式,是目前较为现实的路径选择。
简介:中国古代民族法制受到儒家民族观的深远影响。儒家民族观具有华夷有别、大一统、尊王攘夷、用夏变夷和因俗而治等内容。儒家认为华夷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礼乐文明,而夷人在接受了华夏的礼乐文明之后,则可以由夷入华。儒家民族观,其发展变化与适应以儒家为代表的华夏文明相一致。历代王朝制定治边政策时,主要遵循两种原则,一是"用夏变夷",一是"因俗而治",其目的均为实现儒家倡导的"王者无外""华夷一体"的大一统。儒家坚持"天下大同"的家国观,坚持"有教无类",将教化与仁、义、礼相结合,构成儒家民族观的基本要义。历代统治者制定针对汉地与四周少数民族的政策与法制时,都不同程度体现了儒家民族观的思想内涵。
简介:1939年2月,顾颉刚发表名文《中华民族是一个》。此文既非应景的时务策,也非完全成熟的理论体系,而是一篇承前启后的理论提纲。事实上,关于中华民族的理论思考,贯穿顾颉刚的整个学术生涯。20世纪20年代,顾颉刚中华民族理论的基本逻辑是旧“一”向新“一”的进步。30年代,其理论逻辑转向“多”与“一”的协调。40年代后,顾颉刚试图将上述两个逻辑调和起来,以进步观念阐明中华民族斗争融合的历史过程,并赋予此历史过程以一种共同生活结构,在打破陈腐的华夷之辩同时,防止政治体量的减损。尽管顾颉刚最终没能建构出体系完备的中华民族理论,但他对中华民族理论的历史逻辑和政治属性皆有深入研究。
简介:神话传说是柬埔寨古代史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不仅可以反映高棉族对宗教和文化的深刻理解,而且有助于我们梳理线索、还原历史发展的原貌。然而,目前学界对高棉起源与建国传说的了解相对有限,尚待深入研究。笔者将通过对《柬埔寨王家编年史》的研究,发掘有关高棉起源与建国传说的新史料,并对传说中所蕴含的历史线索进行深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