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思维层面遵循的是实践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仅形成了合乎自身现实国情和历史文化特质的法治理论、法治制度、法治文化,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思维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实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逻辑起点和检验标准;第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实践活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所展现出来的实践思维形塑着其实践模式,包括领导模式、目标模式、制度模式和话语模式.
简介:夏:何老师,您好!非常高兴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核心任务,并为此做出了全面规划和周密部署。十九大报告指明了新时代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其中贯穿着大量法治的精神和要求。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否请您谈谈,您是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青年,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青年一代健康成长正确道路发表了系列讲话,主要观点包括:青年一代的综合素质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青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青年发展的时代主题,青年是人生发展的重要关键时期,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一代新人,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放飞青春梦想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一代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的论述具有充分继承性、强烈时代性、多元开放性和切身体验性等特点,它使中国共产党青年观更加客观准确,赋予青年观的时代内涵,为青年成长指明正确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青年一代健康成长的价值指导。
简介:贝汇丰案生效判决认为认定行人是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以特定时间段内行人一系列连续行为为标准,而不能以某个时间点行人的某个特定动作为标准,不仅发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的规范内涵,也极大地影响了现实中机动车和行人在斑马线上相遇时的处理模式。根据'正在通过'的文义解释、对'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行为形态及其法律效果分析,还可以补充以下三条适用规则: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义务的履行具有主动性,机动车的主动让行义务应当采取严格标准;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过程中,可以示意机动车先行通过,但'示意'需要具有明显的外观且仅具有相对性。此外,该案判决也引发了'人行横道'的范围、机动车让行义务的细化等一系列值得深思的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