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抗战时期,是中共在28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对于"国家统一"目标和模式问题的理论探索与实践之非常重要的"过渡时期":一方面,中共仍然没有放弃二大以来确定的以"民族自决"和"地方自治"为基础建立"联邦制"共和国的政治主张;但是,另一方面,中共在全面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国家理论与中国"国家统一"实践相结合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已经逐步认识到教条主义地照搬"苏联模式"有违中国历史传统和基本国情的弊端,因此在处理实现"国家统一"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少数民族问题、国家结构和国家形式问题等方面,开始逐步扬弃客观存在的导致中国四分五裂、导致中华民族离心离德隐患的"民族自决"的理念和概念,开始明确提出并日益强化"民族区域自治"的理念和概念并付诸实践——当然,此一时期中共"民族区域自治"的理念和概念还是被置于"复合制"之国家结构、国家形式——"联邦制"的大框架内,有其自身不可解的逻辑矛盾。但是,也正是基于此一"两难"因而难以"两全"之"困境",中共这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突破和创新,为中共在其后的解放战争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前夕,彻底摒弃"联邦制"之"国家统一"的国家结构、国家形式,而全面代之以具有鲜明而突出的中国风格和气派,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以"中央集权"为主导,以"民族区域自治"为特色的"单一制"共和国之"国家统一"目标和模式,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内驱力。
简介:十三五期间城镇化出现了若干“新常态”:城镇化速度将明显放缓,机动化将强化郊区化趋势,城市人口老龄化快速来临,住房需求将持续减少,碳排放国际压力空前加大,能源和水资源结构性短缺将持续加剧。同时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问题:城市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小城镇人居环境退化、人口流失,城市交通拥堵严重,城镇特色和历史风貌丧失,保障性住房积压与住房投机过盛并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明显不足。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以下深度城镇化建议:稳妥进行农村土地改革试点,防止助推郊区化;以“韧性城市”为抓手整合资源,提高城市防灾减灾水平;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树立正确的“机动化”观念;改革保障房建设运营体制,降低房地产泡沫风险;全面保护城镇历史街区、修复城镇历史文脉;推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保护和修复农村传统村落;研究编制城镇群协同发展规划,完善高密度城镇化地区的空间管治;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适老改造,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对小城镇进行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的讨论是建立在"反思"西方学者对中国传统经济评价的基础上的。为深化相关认识,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于2001年、2002年,2004年5月和12月,先后承办了四届关于"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的研讨会。历届研讨会对西方关于中国传统经济的最新研究理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准、劳动生产率等西方学术概念等焦点问题都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史学界产生了积极影响。2016年6月25—26日,由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史研究》杂志社、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传统经济再评价暨农商社会/富民社会”学术研讨会在北京紫玉饭店隆重召开。
简介:1935年11月,中共中央颁布《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对"陕北肃反"进行处理,认为"陕北肃反"是"必要的"和"正确的"。这使"肃反"受难幸存者继续遭受政治歧视和组织排挤,造成"陕北肃反"长期存在争论。延安整风期间,中共中央领导召开西北高干会重新审查"陕北肃反"问题,出台《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三五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指出"陕北肃反"不仅"完全错误",而且是"革命的罪恶",处理了对"肃反"负有重要责任的朱理治、郭洪涛等人。但是,西北高干会并未能平息当事人关于"肃反"的争论。七大后,中共中央又召开西北历史座谈会重申和再次肯定西北高干会关于"陕北肃反"的结论。"高饶事件"后,西北高干会关于"陕北肃反"结论受到冲击。随后,中共中央对"陕北肃反"结论做了修订,减轻了朱理治、郭洪涛等人在"肃反"中的个人责任。"文革"后,"陕北肃反"争论再次爆发。1983年,在"五人小组"的主持下,通过《五人小组对于解决西北历史争论问题的分析和方针》,进一步解决了"陕北肃反"存在争议的具体问题,基本上肯定了西北高干会关于"肃反"的定性和主要结论。纵观从西北高干会到中共中央"五人小组"历时近半个世纪处理"陕北肃反"的历史,虽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陕北肃反"相关当事人和研究者等至今仍然存在一些分歧,但从总体上看中共中央对"肃反"的处理结论已经越来越接近历史真相。"陕北肃反"长期存在争论与中共党内不同时期现实政治斗争,尤其和高岗问题有密切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