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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宋史》卷三二二《杨绘传》载:“未阅月,复知谏院,擢翰林学士,为御史中丞。”此处以杨绘为御史中丞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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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滦平县发现宋代铁1993年4月,滦平县大屯乡二铺村村民在收购废铁时,在大屯乡岑沟村收到铁一件,交到县博物馆收藏。铁权为方桥钮,中间一系绳方孔,束腰,双面合铸,正面阴刻铭文“明昌”二字,背面阴刻铭文“六年”二字。明昌六年(1195年)为宋宁宗赵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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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丧服制度包括亲属间的丧服、政治等级间的丧服、一般无亲、政关系成员间的丧服三大类。亲属间的丧服,又分宗亲丧服与姻亲丧服。宗亲丧服直接显现宗法等级关系的亲、疏,远、近,是宗法制度具体表现方式之一(最主要的表现方式是宗子祭祀);姻亲丧服从属于宗亲丧服,它是宗亲丧服的派生物,无独立存在价值。本文着重研究宗亲丧服、研究宗亲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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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周代“昭穆”是表示字辈的概念。父子之有昭穆,犹兄弟之有伯仲,伯仲用以区别同辈之长幼,昭穆意在辨别异辈之尊卑。昭穆依附于宗法而存在,在宗庙祭祀制、宗族伦理和继承制中产生作用,是宗法诸制度中的一项位序标准,其意义在于明确由辈分所决定的族人的地位尊卑,使宗族人伦关系明晰化、有序化。昭穆不是宗庙制度,也不是墓葬制度,是辈分概念却不是行辈标志“制度”。“昭穆”概念的产生与原始氏族社会及其婚姻形态毫无关系,也与所谓“母系分宗”无涉。昭穆是循环字辈,适应宗法强调区别尊卑长幼的需要而产生,虽与宗法有关,但与传子制或祖孙父子关系的亲疏毫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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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和我们今天一样,古代节日放假也分长短假期。《汉律》算是西汉的“红头文件”了,它明文规定:“吏员五日一休沐”,即官员每五天可以有一天不办公,称为“休沐”。到了东汉,休沐的内容更具体为“每五日洗沐归谒亲。”放假洗澡更衣,修发刮脸,然后回家看望老小、夫妇团聚什么的。汉以后,历代官员的假期基本分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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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四川西昌发现元代铁黄承宗四川西昌市城关镇河东街附近,在1965年冬季,因建房挖土,在地表下的积土中发现元代铁一件。当时笔者征得拾者同意,拍摄了照片(图)和对铁测量了尺码。铁权为模铸,方环形纽,圆盘底座,覆钵体。通高9厘米,底盘直径5厘米,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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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李汉俊是我国研究和提倡社会主义最早的人之一,他和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也很深。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他是十三个代表中的一个。开会的地点,就是他的胞兄李书城在上海的住所。大革命时代,他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湖北的高等学校合并为武昌中山大学,他是主要负责人。李汉俊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讲起话来滔滔不绝,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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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著作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在法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它包括了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及使用和获得报酬。新编地方志编纂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广大编纂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一大批新编省、市(地)、县志已陆续出版,于是随之而来的其著作纠纷也有所发生。本文拟从新编地方志的特殊性出发,就其著作问题谈一点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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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权衡,是古代测重量之器,类似现在的砝码和秤砣。《论语·尧日》:“谨量,审法度”。:俗称“秤砣”、“秤锤”,是秤的对应。《广雅·释器》载:“锤谓之”,又谓“秤”。《汉书·律历志上》日:“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平施,知轻重也。也就是知之重量。秤和是中国古代及近代最基本的衡器形态,是近三千多年间中国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衡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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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当代周际竞争中,海洋权益成了各国争夺的主要领域。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石油、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都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因此,各国的海意识都被唤醒了。中国在东海、南海遇到的种种摩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历史地分析中国面临的海之困,有助于我们应对海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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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赋予经营者自主定价是落实经营者自主经营,树立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蓝本,全面论述了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定价依据和基本要求,并分析了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的行为。本文着重指出,经营者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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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三八”,作为女性每到这天总是油然而生满满的被尊重感,尤其是孩子们眼中那份纯真的祝福和家长们对我们发自内心的感谢。作为教师里的半边天,满满的被社会认可、被包围的爱,让人不由得产生把这份职业进行到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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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政教合一,并非西藏自古就有,而是蒙古征服大军压境的形势下元世祖与萨迦派帝师八思巴结盟联手的权宜选择。旨在建立蒙元皇帝与萨迦教派共同凌驾于西藏诸部之上的新统治体制,对结束分裂局面和西藏进入中国版图具有特定功用。活佛转世,也不是古来就有。自元后期噶玛噶举黑帽系率先实施,明中叶格鲁派被迫效仿推广,活佛转世又成为化解教派领袖继承纷争的通行办法。它与佛教追求来世的基本教义照应,在供奉释迦牟尼之外,增设了另一个独立的“活佛”崇拜系统。政教合一与活佛转世的偶然结合,构成了相互支撑、俱荣俱损的西藏神权政体的两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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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续)  二、部族的统治机关第一,最高行政机关在辽制中,部族最高行政统治机关叫北枢密院。《辽史》卷四十五《百官志一》中有这样的记载: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所谓“北衙不理民”是也。据此,全部契丹人即游牧民都属于这个机关统治之下。《百官志》还载:  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这样,也可以理解为属于北枢密院的契丹人也属于南枢密院。史籍记载的是文武两政由这两院分掌。然而,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所谓南枢密院,在《百官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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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围绕着君主或权威这根主轴运动,一切制度建立和修订,总是以在位君主和权威的统治利益和运用方便为取舍标准,尽量体现和扩大君主与权威的权势。这种高度集权于上的制度,显然不能应付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社会。尤其是,当社会发生变乱时,更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在特殊情况下授予一些地方官吏及军事将领一定范围的专断乃至专杀的权力,就显得十分必要。“赐尚方剑”制度是明王朝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置,被赐予尚方剑,意味着拥有者具有专杀、专断及便宜行事的权力。虽然君主不愿意将这种权力授出,但迫于形势需要,又不得不放权,是一种无奈之举。该制度既反映出君主心理的矛盾,又关系到实行时复杂的政局,是颇有特色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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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鄂西自古以来就是土家族聚居的地区之一。从战国时期开始,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在这里推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元朝开始发展为土司制度,历经明朝,至清雍正13年,鄂西土司全部纳土,改土归流顺利完成。鄂西土司制度的历史沿革鄂西地区山高水深,气候多变,交通闭塞,语言风俗与内地不同,历来就被称为溪峒蛮夷之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唐王朝对“溪峒蛮酋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①唐朝曾在鄂西设立“清化郡”(即清江郡——引者注),辖清江、建始二县。②“宋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其酋长皆世袭。”③乾德三年(公元965年)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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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认为北朝的遣使制度出现了四方面的变化:(1)出现了常设性质的大使;(2)大使的分工更为明确,出现了以职能命名的专门使;(3)大使出使区域的划分更为细密;(4)大使与北朝其它中央派出机构在功能上有合一的趋势.这些变化因北朝政治的需要而产生,并开唐代使职制度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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