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战略意义"论、"总目标"论、"党的领导"论、"科学立法"论、"严格执法"论、"公正司法"论、"全民守法"论、"队伍建设"论、"关键少数"论、"实际出发"论等"十论"。这些论述深刻回答了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理论、现实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思想体系。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对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简介: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在以马克思法学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充分借鉴西方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综合创新的产物。近些年,学界关于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渊源与思想基础、体系结构与主要内涵、价值意义与重要性三个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建树,但有些研究也缺少学理性和思想深度。今后研究应继续以上述三个方面为研究重点,同时注重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研究的纵深发展和横向关联,提高研究的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和实效性,使研究有突破性进展。
简介:管子之著作对法治思想的论述可谓卷帙浩繁,各种关于“道法”的追问亦由是而生。对管子之法伦理思想的探究,重现“缘法而致道”的法伦理图景,或许是理解管子之根基。“引道而入法”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根源,其规范性建构乃是管子为“以法治国”这一统治模式所设立的先决条件;“良法与民心”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要义,其道德性诉求乃是管子所推崇之“法制模式”的应然标准;“至道与宝用”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功效,其现实性作用乃是管子所宣扬的“国道盛行”之目标为君王臣民所带来的实然福祉;“严法与教化”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形式,其明晰性结构乃是管子推崇的“赏罚明晰”之理念所必须具备的重要制度。
简介: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法治社会是执政党和政府统筹社会领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三者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讲,社会建设是在与国家建设的联动中获得自身的规定性的,是为了适应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多元治理主体进行的持续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行为和过程。社会治理主要从制度层面强调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建设必须要在社会领域构建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一元主导、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互动式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必由之路。法治社会建设是关乎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人治取向还是法治取向的关键问题,也是破解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