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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近年来第三方接受债权人委托.帮助催收债务人用作抵押的财物.已不鲜见。但被催收财物权属的性质、催收手段的合法性等问题的介入.使得原本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游走在刑事违法的边缘.暗含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厘清上述问题.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把握打击“讨债公司”为名实施财产暴力犯罪与打击“老赖”之间的关系。

  • 标签: 刑事违法 暴力犯罪 抵押物 第三方 催收 债权债务关系
  • 简介:《物权法》规定了浮动抵押登记具有对抗效力,这对于债权的保护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现行法律仅对设立抵押权进行登记进行了规制,而在实践中除了设立登记外,还应存在变更登记及确定登记问题。应当说,上述登记问题的研究对解决制度适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具有作用。

  • 标签: 抵押权登记 浅论浮动 浮动抵押权
  • 简介:一旦担保法律关系的参与者背离了《担保法》规定,违背了游戏规则,其产生的“担保”后果必然违背担保这一法律制度的初哀,随之而来的不是市场活动的有序,而是杂乱与无序,正如本案所发生的现象。

  • 标签: 抵押登记 抵押担保 法律关系 商业欺诈 国家赔偿 股权出让
  • 简介:摘要:在建工程抵押,主要是在相关主体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以把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低压财产向银行抵押,以便获得银行贷款。从而使其获得更多的继续建造资金,加大在建工程的流转。在建工程抵押中,不会改变土地以及在建工程的使用权与所有权。但是在建工程抵押中,涉及到很多法律因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性实施,避免加大法律风险,引起更大的信贷资产损失等问题。本文主要对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如何转为房屋抵押登记等问题进行探究。

  • 标签: 在建工程 抵押权登记 房屋抵押权登记 途径
  • 简介:商品汽车不属于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抵押登记部门的财产,未经登记的商品汽车应当属于一般动产,商品汽车抵押应当向商品汽车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标签: 商品汽车 抵押登记 汽车抵押
  • 简介:一、抵押登记的效力及其立法选择公示原则为物权法上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权的变动与存在必须以一定形式公开表现出来并被公众所知悉,以维护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抵押权是效力强大的权,它的设定使抵押增加了负担,也使抵押人在抵押上的权利受到了限制,但抵押制...

  • 标签: 抵押权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 物权变动 公信力 第三人 抵押合同
  • 简介:【摘要】《民法典》对原物权法进行了大量修改,但是仍未就抵押预告登记建构独立完整的法律运行体系。抵押预告登记作为我国本土化的一项法律制度设计,是预告登记抵押的结合体,其所承载的功能价值必然溢出了预告登记自身的制度预设,两者之间的差异具体表现在自身性质、立法目的与法效果等方面。抵押预告登记又是与抵押勾连的概念,但未与抵押权体系及其内核精神保持一致。抵押预告登记是经济市场不可或缺的,尽快将其从预告登记中割离、建立自身的体系迫在眉睫。

  • 标签: 抵押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 抵押 制度建构。
  • 简介:摘要: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只影响抵押权的设定,而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债权人可根据抵押合同向抵押人主张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对于抵押人违约时的救济途径自行做出选择,既可选择通过登记请求权主张抵押人继续履行登记义务,也可选择通过行使赔偿损失请求权,使抵押人在抵押价值范围内赔偿损失。

  • 标签: 不动产抵押 抵押权登记 违约责任
  • 简介:摘要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交易的繁荣,担保作为交易的重要保障亦愈加受债权人的使用。然而在实践中,对于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往往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能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不能成功设立。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就此类案件的裁判观点进行评析,力求为法官定纷止争提出作者的审判思路建议,为“同案同判”的最终实现建言献策。

  • 标签: 不动产抵押 抵押登记 抵押人 法律责任
  • 简介:试析我国动产抵押登记制度之缺陷周刚抵押制度在创设之初是针对不动产的,动产担保是由质权来设定。至今德国和法国的民法典依然规定抵押限于不动产,①但随着经济发展,企业资金融通的频繁,如仍将抵押局限于不动产,动产则需采用转移占有的质来设定权担保,已不适应要...

  • 标签: 动产抵押登记 第三人范围 登记制度 登记对抗主义 《担保法》 抵押权人
  • 简介:为了进一步改善玉环金融发展环境,规范民间资金借贷行为,玉环县房地产管理处最近决定全面推出房地产抵押登记业务。当事人在借贷、典当、买卖、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可以拿房地产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到县为民服务中心房管窗口中清房地产抵押登记

  • 标签: 房地产抵押登记 玉环县 登记工作 金融发展环境 房地产管理处 债权债务关系
  • 简介:摘要房地产作为许多个人和家庭的主要资产,是家庭主要货币资产的投入载体。但是,由于其他一些行为的存在,需要利用这些资产进行抵押或者担保,为了保证这些行为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进行抵押登记是重要的工作手段。本文对我国的房地产抵押登记进行分析,提出房地产抵押登记方向的几个课题,希望能促进相关人士的深入研究,促进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和担保行为的规范化。

  • 标签: 房地产 抵押 登记 课题
  •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产权意识越发明显,尤其对不动产的权利愈发重视。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更新完善,对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对不动产抵押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探讨分析,以期为不动产抵押权的完善和实际交易提供有效建议。

  • 标签: 不动产 抵押登记 问题
  • 简介:抵押的转让关系中,受让人并非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依然应当是转让人。即使转让人具有告知抵押权人抵押转让的义务,也仅是一种附随义务,决不应该以此作为协议效力有无的判断标准。若受让人用付出相当价款而获得的抵押为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有违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因此,法律完全可以赋予抵押权人以抵押转让价金的上代位权,其不仅可以促进交易,增强抵押的利用效力。而且抵押上代位制度,同样可以防止抵押人逃避担保责任。

  • 标签: 抵押物转让 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纠纷案 红军 物上代位权 王学
  • 简介: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和跨国融资规模的逐步扩大,跨国证券转让协议和证券抵押协议数量不断增加,如何确定经中间人持有证券权关系准据法,以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尤其是抵押证券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跨国有价证券交易安全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考虑到国际证券的特殊性,强调适用证券的中间持有人所在地的法律为准据法(thePlaceofRelevantIntermediaryApproach简称PRIMA)兼顾意思自治原则,以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谋求更进一步的国际合作无疑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种"中间人所在地法原则"取代传统"证券所在地法原则"的趋势已体现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最新成果--2003年12月13日海牙之中.

  • 标签: 证券抵押物权关系准据法 中间持有人所在地法 国际证券抵押 法律适用 《关于由中间人持有证券若干权利的法律适用公约》
  • 简介:目前,房地产抵押在房地产生产和流通中日趋普遍,成为房地产生产及消费融资的重要方式。因此,如何优化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是房地产抵押权属登记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标签: 房地产抵押 登记工作 优化 管理工作 登记机关 流通